信用社贷款的本金还清了差利息还没有影响退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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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果不能一次性付清的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先还利息。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3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那么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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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转眼借款期限到了,准时还款却成为泡影。去年2月3日,贷款公司联系不上毛某,便找到了毛某的母亲胡某。爱女心切的胡某当场签下承诺书,答应女儿的贷款转由自己偿还,并与贷款公司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但是,借款合同到期后胡某也未能还清借款本息。去年年底,贷款公司向法院诉请判令胡某归还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毛某应按实际借款数额19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放款25万先预扣6万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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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额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呢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的小额贷款机构,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两者进行协商来决定的,尤其是民间小额度贷款,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计算,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一般由借贷双方,根据相关收益以及使用用途进行共同约定,不过相关法律规定之下小额借贷公司的利率,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小额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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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利息转作本金的协议合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所以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利息转作本金的协议是不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怎么办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避免借款人事后否认非本人书写。那么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利息转作本金的协议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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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如果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时,银行首先把贷款本金平均分配到每个还款月中,这时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借款人还款的压力比较大,不过支出的总利息要比等额本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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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中预扣利息怎么计算本金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贷款人是不能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民间借贷中的利息是怎么算的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1、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那么民间借贷中预扣利息怎么计算本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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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那么债权人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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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因此,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利息是借款者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贷款者的一定代价,或者说是货币所有者因暂时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一定报酬。利息水平的高低是通过利息率表示出来的。那么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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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根据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逾期利息只是针对本金或利息逾期后产生的罚息,是罚息的一种。而罚息除逾期利息外,还有挤占挪用罚息等。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贷款逾期利息和罚息有什么区别?逾期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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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那么债权人可否将利息计入本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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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利息能不能在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那么借款利息能不能在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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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利息可以加入本金计算复利吗复利并不违法,只要其利率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那么借款利息可以加入本金计算复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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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被告无力还钱,同日,被告就前款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今借到温某10000元;借期至2013年7月16日;利息按月利率2%计付;到期本息一并付清;如未付清,利息转入本金计付”。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1200元不符合事实,因为借条中“利息转入本金计付”的约定属于计复利,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若以11200元为本金按约定利率计付利息,则该计息标准实际上已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故原告仅能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主张权利。故本案中,原、被告关于“利息转入本金计付”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约定的效力应当认定。那么“利息转入本金计付”的效力认定的案情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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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数据来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便是15.4%。那么借款时先扣除利息可以吗,借款先扣利息本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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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贷款利息规定的范围以及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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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胜诉判决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每周定时分三次催促执行法官,终于帮助客户吴总催下了结果,不但主张到了本金还有利息,延迟付款的利息也同步执行划扣到位,收到吴总肯定😁
原告与被告相约去澳门DB,原告将60万澳元锁在保险柜,却让被告盗窃使用,原告报案后民警以案发地不在大陆内地无法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只能押着被告写下欠条😔 律师团队在大陆内地提起诉讼并成功保全,今天原告收到了所有的被盗钱款的本金、利息和律师费👏👏👏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