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规定的范围以及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导读: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贷款利息规定的范围以及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贷款利息规定的范围以及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经常有不少当事人咨询这个问题。严格来说,高利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是指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相对较高,因此形成了习惯性的名称。出借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约定正常的利息外,往往在出借款项时,还会与借款人约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的,借款人除了要支付正常的利息之外,还应当支付一定比例违约金或者利滚利,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本金,构成违约的,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利滚利方式来计算,借款人很可能陷入债务的深渊,最终借款人根本无力还清借款。
利息,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民间借贷中常使用厘这个单位,是千分之几的意思,如3厘的利息,就是0.3%,利息是分时间算的,计算前要分清是按日、按月、还是按年。根据新华字典中的解释:年利一厘按百分之一计,月利一厘按千分之一计。
例如:借款人借款10000元,约定2分利率,那么一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就是10000元的2%,也就是200元;如果借1000元,约定月一分五厘利率,那么一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就是10000的1.5%,也就是150元。
如果是年利,那么一厘为1%,故年利一分就是10%。例如,约定的是年利率二分四厘,则利息为年24%,如果借款人借款1000元,那么一年的利息就是10000元的24%,24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国家法律支持最高利息了,如果贷款产品超过这个利率,就是违法的。届时,贷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部分的利息和本金即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中合法年利率上限,由原来规定的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在规定不超过年利率24%,同时规定了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第二十六条法律条文的意思解读,合法借贷利率的上限是不超过年利率24%,但后面又规定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无效,看起来上限应当是不过年利率36%,真的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这样的,其实很多人对年利率24%与36%如何正确使用,并分不太清楚,在民间借贷中,年利率上限是24%,还是36%,在使用上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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