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
答律师回复中...
-
妻子有权继承丈夫婚前财产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妻子有权继承丈夫婚前财产吗
内容: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拥有的财产。关于妻子有权继承丈夫婚前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124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丈夫婚前买的房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婚前买的房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1998年3月,陈先生和左女士登记结婚,婚后陈先生分两次付清了房款。去年8月,左女士起诉要与陈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住房。陈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是在婚前签订的购买协议,但协议的履行时间在婚后,而且陈先生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两次交纳的购房款是来自。法院推定,该房屋应认定为。据此判决房屋归陈先生所有,陈先生给付左女士房屋补偿款15万元。那么丈夫婚前买的房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能否要求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能否要求赔偿
内容: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离婚时不能要求赔偿。《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凡属这种情形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能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65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丈夫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
内容:周女士和丈夫结婚13年,儿子已11岁。对此,周女士没多心,赶紧从存折上取出5万元给他。两天后,周女士正好碰上丈夫的领导,对方却对借款一事毫不知情。近段时间,丈夫突然以在外面有情人为由,要求和周女士离婚。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女士气愤不已。她认为,丈夫先前借口拿走的5万元属恶意转移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配。因此,如果周女士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丈夫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那么丈夫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4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要进行遗产分割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程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丈夫隐瞒病史结婚后怎么离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隐瞒病史结婚后怎么离婚
内容: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关于丈夫隐瞒病史结婚后怎么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59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房子是婚前财产,丈夫死后房子归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子是婚前财产,丈夫死后房子归谁
内容: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在丈夫过世后,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二、丈夫死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丈夫有遗嘱的情况如果丈夫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该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房产将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王先生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房产,了解法定继承的规定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房产继承事宜,特别是当涉及到婚前财产,丈夫过世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时,往往更加复杂。
陈明月律师2023.12.0859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美国妻子能否获得丈夫的婚前财产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美国妻子能否获得丈夫的婚前财产
内容:男女双方结婚不限于与外国人结婚,也就是说,我国公民是可以和外国人结婚的,男女双方结婚之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的财产还是归一方所有,那么美国妻子能否获得丈夫的婚前财产呢?下面大律网小编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
李楠楠律师2021.09.1871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问老大结婚后分出来单过,老人给3亩多地,一辆车,老二没结婚跟父母一起过,后来老人养猪挣了点钱,后老二结婚,老大再次要求分家,这个该怎么分,老大之前分的地跟车就属于他了,还是需要跟老人现有的财产一起分割,答律师回复中...
-
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内容: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那么假离婚买二套房都变丈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40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分
内容: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有权分吗没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228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虽然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明曾予其中一方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37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半路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无效吗
许瑞林律师
半路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无效吗
内容:半路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无效吗肯定无效,哪怕是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会参与分配。当前夫妻在分割财产时矛盾非常尖锐,一个案件审理的结果对社会影响也非常大。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原则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坚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发挥财产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那么半路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69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婚内财产约定难留出轨丈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内财产约定难留出轨丈夫
内容:朱x鸿从心底里并不想离婚,她期望的结果是法官不要判离,她希望抛弃一切财产,共同回到新婚时那安贫乐道的幸福的二人世界。那么,朱x鸿在婚姻保卫战中,尽管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把丈夫限制在围城里,为什么却失败呢?1993年8月18日,韩x健和朱x鸿登记结婚。两人结婚时同样25岁,同样毕业于中国一流学府,在同龄人中无疑是出类拔萃的。出轨丈夫签下《婚内财产约定》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她向韩x健提出,为了防止韩x健再次出轨,必须签订一份协定。那么婚内财产约定难留出轨丈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1558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有权分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有权分吗
内容: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丈夫结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孩子有权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854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因丈夫吸毒而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丈夫吸毒而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分割,以保障双方的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因丈夫吸毒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包括法律规定、如何界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以及注意事项等,所以,对于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的情况,财产分割的方式要依法进行,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详解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丈夫因吸毒问题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其次,当事人意愿原则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将依照协议进行判决,首先,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因丈夫吸毒导致离婚的事实证据还是财产情况的证明材料,都能够为财产分割提供有效的依据。
周春花律师2023.12.2971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
内容: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婚前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妻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对丈夫的所有财产进行继承。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丈夫死亡,未立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那么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129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双方结婚9年无子女,因感情不合、三观不合,女方想离婚咨询元甲律师。为了帮助女方快速离婚、争取最大权益,以诉促调,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离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使女方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开启一段全新旅程。
元甲婚姻家事 842评论 -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每个阶段都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人生下半场追寻更好的自己!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获得北京石景山区房产一套、银行存款、公积金、基金、证券等财产。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223评论 -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每个阶段都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人生下半场追寻更好的自己!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获得北京石景山区房产一套、银行存款、公积金、基金、证券等财产。周春花 629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45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450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29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60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