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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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
内容: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一)、如果借款能及时归还的,应认定为一种民事责任,单位内部可以按规章制度处理;(二)、如果明知借款无法归还,意图嫁祸单位的。原则上可以认定为诈骗。那么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8106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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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单位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意味着要是行为人并不具有这样特殊的身份,那么此时也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77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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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银行向成年人大学生贷款是合法的,但网贷贷款经营者向未满18岁大学生发放贷款是违法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第二十八条规定: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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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业费影响贷款,责任谁来担?法院:业主自负,催天下无责、不违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物业费影响贷款,责任谁来担?法院:业主自负,催天下无责、不违法
内容:胡先生接到催天下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催告函后,未予以理睬,仍拒绝付款,结果在向某银行申请贷款时被查询出其被催收的事实继而其贷款申请被拒绝。胡先生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物业公司和催天下违法催收,应对其不能贷款的损失负责,近日,法院宣判了经过审理,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6日判决驳回原告胡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物业费收缴是物业公司长久以来难以解决的痛点,欠费普遍、欠费额度小、回款率低,该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继而又会影响业主的利益;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双方都是受害者。那么欠物业费影响贷款,责任谁来担?法院:业主自负,催天下无责、不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42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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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银行向成年人大学生贷款是合法的,但网贷贷款经营者向未满18岁大学生发放贷款是违法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第二十八条规定: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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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内容:四、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罪与非罪的界限:律师应当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要审查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 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ldquo。
任冰峰律师2023.09.19114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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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另外单位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的。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12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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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给大学生违法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贷款给大学生违法吗
内容:贷款给大学生违法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银行向成年大学生贷款是合法的,但网贷贷款经营者向未满18岁大学生发放贷款是违法的。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那么贷款给大学生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72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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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为担保贷款违法吗
陈宗琼律师
互为担保贷款违法吗
内容:互为担保贷款违法吗不违法,但须为担保方(对方)负责还贷。无法如期偿还贷款,借款方可处理担保人的抵押物用来清偿债务。互保是银行不受理的一种方式,一般是采取联保的措施,即三个以上的贷款主体互相担保,但二个主体互相担保的话则集中风险过大。到期无法偿还贷款的话则二个公司都要为对方的贷款逾期负连带责任保证,需要为对方偿还借款。那么互为担保贷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836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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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违法该如何担责
许瑞林律师
校园贷违法该如何担责
内容:校园贷违法该如何担责在大学生的借贷行为中,有部分事项需要注意。一是按照目前法律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意味着校园贷的“有效”利率应该在法律规定以内;二是借款公司需要有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否则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良校园贷触及法律红线出借人违法在网上出售或者公开借款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出借人将学生的裸照发布到网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作为受害者可对发布者主张民事侵权责任。那么校园贷违法该如何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97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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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银行向成年人大学生贷款是合法的,但网贷贷款经营者向未满18岁大学生发放贷款是违法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八条 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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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申请贷款的注意事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学生申请贷款的注意事项
内容: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本文介绍一下大学生申请贷款的注意事项。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以大数据为驱动,向债权人提供自助催收和委托催收服务,同时为商业银行、P2P、小额贷款、电商金融、消费金融等小微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驱动的信贷风控决策服务,合法为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那么大学生申请贷款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38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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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小额贷款有哪几种以及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几种以及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吗
内容:在平常有可能大家会因为资金不足进行小额贷款,这些一般也是在一些小额的机构进行申请的,那么对于民间的这种小额贷款的行为是不是属于违法的呢?以及个人身份证小额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吗民间小额贷款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注意一下利息问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个人小额贷款有哪几种以及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32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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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放贷款是违法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上放贷款是违法吗
内容:网上放贷款是违法吗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合法的。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那么网上放贷款是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17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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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般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
内容: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违法。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并根据行为造成的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一般私用公章担保贷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858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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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贷款中介犯法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学生校园贷款中介犯法吗
内容:大学生校园贷款中介犯法吗由于目前未对校园贷中介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不属于违法。作为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大学生自身应理性使用校园贷,只借该借的钱,把钱花对地方,才能保障个人信用和财产安全。校园贷是贷款的一种,属于信用贷款,如果是正规途径贷取得,利息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则可以申请的,现在所谓的“校园贷”已经成为不法分子获取暴利。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一种借贷金融服务。校园贷因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备受大学生的追捧。那么大学生校园贷款中介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715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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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私自担保贷款违法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村委私自担保贷款违法吗
内容:村委私自担保贷款违法吗村委员是属于村民自发的民间组织,是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所以村委私自担保贷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村委私自担保贷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845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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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给大学生放款违法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给大学生放款违法吗
内容:个人给大学生放款违法吗个人向大学生发放贷款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只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从事贷款业务。而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禁止所有网络贷款平台向在校的大学生发放贷款,如果发放贷款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个人给大学生放款是否违法的涉及到比较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民间借贷的,如果借款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就是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如果是校园贷的,同样是违法的情形。那么个人给大学生放款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6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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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8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60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19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3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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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给老婆钱花违法吗?老公的工资应该上交吗?
林艳英 404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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