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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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女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那么单位明知试用者怀孕,仍坚持辞退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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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要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ldquo,劳动者在离职时未获得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违反前述法律规定或与事实不符的,劳动者均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重新开具,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自主择业的重要书面证明,为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就业权利,法律对原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及时且不附加条件地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是原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上述义务。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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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要提前离开,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是规定在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提前30日以内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要提前离职,在试用期内,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通知用人单位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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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其职能范围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3、无论是人社局主动处理还是通过行政强制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手段让人社局被动处理,人社局均应该协调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局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征缴保费,这里劳动者只需要配合上述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即可,社保经办机构,指各市辖区的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分中心,实行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管辖,其职能范围包括核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其他的职能就不说了,对本文来说没有用),1、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后,劳动者持举报信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进行投诉举报,该部门在受理时出具接收证明文件(如不出可以以邮寄送达的方式举报),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指各市辖区的税务局,同样实行属地化管理,其职能范围就包括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延迟缴费,甚至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虽然知道但为了保住工作或者不知道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而放弃维权,还有些劳动者维权主张的主体和程序错误而得不到公正的支持。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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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中,用人单位演艺公司已提前告知种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签,在此期间,种某未向公司告知其怀孕之事实,且未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提出异议,故演艺公司与种某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过错,但在作出终止决定之前种某已经怀孕属于客观事实,且种某不存在故意隐瞒怀孕事实的情形,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种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请求,但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三期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说明是否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知情为前提,而是基于女职工的怀孕事实。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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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有权擅自对员工调岗降薪吗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对员工调岗降薪。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变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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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劳动法》第61条和第63条分别作出规定,禁止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职工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应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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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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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出现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首先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不幸事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常常会因为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一旦职工发生了工伤,他们享有合法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待遇和保障,最后,作为职工,我们应该注重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工伤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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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赵女士问:我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公司想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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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选一”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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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那么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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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桡骨远端骨折且保守治疗,肇事者是单位员工,最终通过细节掌握成功让其环卫公司承担全部赔偿,从接手案件到客户拿到赔偿只用了10天就圆满解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赠送了锦旗。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