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导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不得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女职工在三期;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内;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