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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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主要包括: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合伙人可以退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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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同自己怎么解除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合同自己怎么解除合同
内容:合伙合同怎么解除 (一)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5、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如何退伙1、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怎么终止合同协议法律分析:(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周春花律师2024.01.1524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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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条件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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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如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如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内容:法律主观: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对债务的清偿方式: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法律主观: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怎样清偿法律主观: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对债务的清偿方式: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张芸律师2023.12.1855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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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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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等等。
王学瑞律师2022.03.307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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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特定;2、合伙应签订书面协议;3、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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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内容: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债务的主体是合伙组织,而履行债务的担保和承担债务的财产范围是合伙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对其加入之前合伙已经存在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冯清琴律师2022.05.0635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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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伙开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内容: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段建国律师2022.04.16144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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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如何分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如何分担
内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综上所述,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债务只限于退伙前产生的,对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退伙不再承担责任。
李维律师2022.04.0738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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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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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ldquo,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邢颖律师2023.06.0989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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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也应该满足以下几项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应当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4、有该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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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合伙企业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夫妻合伙企业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内容:所以,夫妻离婚时对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或处分必须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那么离婚夫妻合伙企业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5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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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成立的详细条件主要有:1、有书面合伙协议;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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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内容:关于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1.2264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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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内容: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诊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应当注意一方为逃避责任而转移合伙企业财产或者与其他合伙人串通转移合伙企业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应当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处理。那么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5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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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怎么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怎么分
内容: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离婚时,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后,根据如下法条分割财产。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那么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71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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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内容:普通合伙人需对其所参与的合伙企业经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需在出资额度外承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出现债务问题时,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超出自身出资额的债务清偿责任,隐名&rdquo,具体来说,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需要对剩余的债务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ldquo,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清偿。
王学瑞律师2023.10.1050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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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内容: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对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是由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原始出资和部分收益形成的。合伙人将其出资投入企业,即变成企业财产,连同这种出资所得收益转变为出资的财产都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如允许他以这部分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就意味着要对这种财产进行处分,它势必要求对企业财产进行分割,并按份额予以减出,其结果必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形成负面影响,所以法律不允许合伙人直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那么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103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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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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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中合伙债权怎么优先行使?
陈宗琼律师
企业当中合伙债权怎么优先行使?
内容:大陆法系国家着眼于对合伙债权人的保护,一般都采用这一原则。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必须实施合伙债权优先清偿的原则。主要原因在于:1、这样更符合我们在独立审计行业推行合伙制的初衷,双重优先原则并没有将无限连带责任贯彻到底;2、在审计师声誉机制还未真正有效地在审计市场发挥正常作用的情况下,推行合伙债权优先清偿,有利于提高审计师的风险意识,进而有利于独立审计的质量,这正是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基本秩序所需要的微观基础条件之一。那么企业当中合伙债权怎么优先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43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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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内容: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他的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那么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314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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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41评论 -
香槟酒醉人,美酒助兴来,香槟美酒举杯同庆! 大律云私董会上主营业务负责人、全国合伙人、专家顾问齐亮相! 集体围坐面对面相互介绍,与大律家人欢乐地围坐,深度谈心、敞开交流,共进家宴,把酒尽欢。
大律云律师团 545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14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32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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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妹妹和弟弟合伙想与姐姐多争遗产份额,元甲律师多方努力帮助姐姐收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父母遗留的2套北京房产、银行存款、抚恤金等财产由3个子女均分。
元甲婚姻家事 907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8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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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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