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导读:
关于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为: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而言,开合伙企业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
一、《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