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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1.22647人阅读
导读:

关于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为: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而言,开合伙企业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

一、《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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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订立入伙协议前要了解企业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订立入伙协议前要了解企业债务

    内容:《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信用社多次催付无果后,于2007年3月诉至宜黄县法院,要求黄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偿还贷款,黄某以与其他合伙人有协议约定为由,不同意承担还款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虽与其他合伙人订立了对合伙之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的协议,但有关企业法规定了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系无效条款,故黄某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案中,黄某对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了解清楚后,黄某订立入伙协议后就应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订立入伙协议前要了解企业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38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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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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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违法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做假帐,私吞营业款。其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 合伙人合同自己怎么解除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合伙人合同自己怎么解除合同

    内容:合伙合同怎么解除 (一)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5、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如何退伙1、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怎么终止合同协议法律分析:(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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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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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内容:普通合伙人需对其所参与的合伙企业经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需在出资额度外承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出现债务问题时,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超出自身出资额的债务清偿责任,隐名&rdquo,具体来说,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需要对剩余的债务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ldquo,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清偿。

    李楠楠律师
    2023.10.1050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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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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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成立的详细条件主要有:1、有书面合伙协议;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

    内容:所谓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关于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那么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62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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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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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的要求是至少有2名普通合伙人。但如果是属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话,则对于合伙人人数的要求在2-50人之间。所以,合伙企业的类型不同,对合伙人人数的要求也不太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合伙人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伙人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

    内容: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合伙人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98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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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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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条件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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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内容: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他的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那么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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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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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责任的。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

    内容: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94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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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人如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伙人如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内容:法律主观: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对债务的清偿方式: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法律主观: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怎样清偿法律主观: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对债务的清偿方式: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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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主要包括: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合伙人可以退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

    内容:关于合伙人入伙条件 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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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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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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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1、领取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修改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等。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合伙人转让是否可以凭欠条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伙人转让是否可以凭欠条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

    内容:合伙人转让是否可以凭欠条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可以,建议向法院起诉。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那么合伙人转让是否可以凭欠条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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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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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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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办

    内容:连带责任实质是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互为担保。当某个合伙人承担了连带责任,所清偿的数额超过他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应该用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有剩余的,根据合伙协议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再用于清偿合伙人个人的债务。而且,合伙企业的财产已具有法定的独立性。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那么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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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特定;2、合伙应签订书面协议;3、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

    内容: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组织,参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承担债务的能力也有区别。因此,当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余额分担到自己名下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义务代其予以偿还。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其债务份额时,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代为偿还。连带责任实质是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互为担保。那么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57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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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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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如何偿还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如何偿还的!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如何偿还的!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那么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如何偿还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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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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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七十六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

    内容: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对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是由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原始出资和部分收益形成的。合伙人将其出资投入企业,即变成企业财产,连同这种出资所得收益转变为出资的财产都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如允许他以这部分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就意味着要对这种财产进行处分,它势必要求对企业财产进行分割,并按份额予以减出,其结果必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形成负面影响,所以法律不允许合伙人直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那么合伙人能否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103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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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内容: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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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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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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