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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出租人是否还应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出租人是否还应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
内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租人进行装饰装修经过出租人同意并且应形成附合成为租赁房屋不易分割的部分故此时出租人无权对这些装饰装修物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那么3、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出租人是否还应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10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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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内容: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除了签订主债务合同外,往往还有附属的担保合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主债务合同诉讼时效到期,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失,这样保证人不用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35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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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
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2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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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项目经理收入高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地项目经理收入高吗
内容:然而,由于市场竞争和行业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工地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一些高端、复杂的项目通常需要项目经理具备更高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他们的收入也会相应提升,此外,工地项目经理需要承担一定的职业风险,如工程延期、成本超支、质量问题等都可能对其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受到市场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工程项目进展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经理的收入也会随之波动,结论总体而言,工地项目经理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属于高收入人群之一。
吴梦云律师2023.09.2869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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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是多久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是多久
内容: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必须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义务,应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追究责任。一方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合同已生效,同样要追究其违约责任。
孔孟廷律师2022.03.2425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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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崔玉君律师2022.04.0713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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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许瑞林律师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内容: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参考《公司法》第141条可以认为:⑴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设立质权;⑵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其任职内不得设立质权。那么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22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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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17岁未成年被传媒娱乐公司签合同培训了五天并承诺培训期间一天50元后面被公司经理劝退说20号发放培训期间工资结果到了20号被各种理由拖延我去公司拿工资反被该公司起诉说是我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这犯法嘛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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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款申请单(工程请款申请单格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材料款申请单(工程请款申请单格式)
内容: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杨一凡律师2023.03.0260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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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是否会因约定期限届满而无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抵押合同是否会因约定期限届满而无效
内容: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和抵押权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实际上典权也并不是过了权利存续期限就无效,而是经过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还是以承认典权有效为前提的,并不是过了权利存续期限就无效。正因为“权利存续期限”易于使一部分人对抵押期限有不同的理解,建设部在修改权属证书式样时,将权利存续期限改成了约定期限。也就是说约定期限届满时,抵押权继续存在,不会因此而消失。因而,抵押合同不会因约定期限届满而失效。那么抵押合同是否会因约定期限届满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76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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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权。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可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确认工资水平的录音、信息、工资欠条等。可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入职信息表、录用通知、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第二步:救济途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拔打工会维权电话12351,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工会维权,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一个选择就是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还不用缴纳诉讼费,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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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
内容: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该法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因此,上述期间不能以股权质押,否则将因不能办理登记而使质权不生效;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那么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17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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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经理的任职届满应作以下处理:依法应由董事会决定连任或者解聘。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经理的任职期限届满的,由董事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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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维护权益的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履行责任的要求,超过期限没有提出要求的,法院就不予受理了,也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此外,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也可根据法律规定中断或延长,但保证期间则不可以。综上所述,就保证责任当中的诉讼时效来说条件内容等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在保证其内应该及时的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诉讼时效的期限非常重要,如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法院不再受理该案件。那么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26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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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同行业中两家公司任职,违反公司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时在同行业中两家公司任职,违反公司法
内容:李某,男,a公司董事,在a公司任职期间,李某又在自己亲戚开办的b公司任总经理。而b公司与a公司系从事的是同一行业。李某将a公司的所有经营手段,包括市场推广计划等都全套搬到b公司。使b公司从一家小公司发展成与a公司相抗衡的公司。a公司发现李某的行为后,要求李某将其在b公司的所得上交a公司。”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要求是正确的。那么同时在同行业中两家公司任职,违反公司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1063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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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诉讼期限届满担保合同是否受影响?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主合同诉讼期限届满担保合同是否受影响?
内容:首先,按照合同当事人平等的原则,在主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三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合同保证时效。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本案保证人林某的保证债务已经超过保证期间,主债务诉讼时效虽发生中断,但保证期间并没有发生中断,保证人林某可免除保证责任,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要求保证人林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那么主合同诉讼期限届满担保合同是否受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102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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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内容:此时承租人对于是否拆除取回具有选择权。如出租人不要求恢复原状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般情况下应予支持。那么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4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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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届满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届满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内容:《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留置性担保物权是以留置标的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以确保优先清偿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那么担保届满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4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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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前,项目经理各种担心 我们这个项目和其他的不一样啊! 开始工作后 这几天和解的不错啊 挺好的挺好的 慢点来,慢点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27评论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37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崔玉君 313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王熙 258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元甲交通律师 49评论 -
一般保证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
王熙 343评论 -
一般保证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
大律云律师团 85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