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导读:
此时承租人对于是否拆除取回具有选择权。如出租人不要求恢复原状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般情况下应予支持。那么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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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承租人可以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此时承租人对于是否拆除取回具有选择权。在出租人同意补偿情形下承租人可以选择不拆除。
()是当事人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另有约定的应依意思自治原则从其约定。
()是因拆除装饰装修物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如出租人不要求恢复原状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般情况下应予支持。如其既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又要求赔偿损失则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