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与并购的区别

2022-01-30 06: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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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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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股权收购与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并购包括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往往是公司之间自愿联合;
    2、收购一般是实力更强的公司收购相对弱势的公司,是通过取得其控制权的方式来管理该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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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41:31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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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收购与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并购包括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往往是公司之间自愿联合;2、收购一般是实力更强的公司收购相对弱势的公司,是通过取得其控制权的方式来管理该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那么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046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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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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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股权的收购程序如下: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权收购,收购方不属于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双方订立股权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转移股权;3、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龙珊律师
    2024.01.2333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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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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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2、二者变更流程不同 3、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承债式收购指国有企业改制不能逃避改制前企业的债务,应由重组方重组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而不是指由重组方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收购公司股权收原公司债务是否继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收购公司股权收原公司债务是否继承

    内容:《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那么收购公司股权收原公司债务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46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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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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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之间通过现金、股票、债券等来换取对放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公司的经营控制权。收购有两种形式,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2、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或部门间通过以互换股票或这其他资源来获得进行公司与公司或者公司与部门间的控制权利的交换,使两个完全不同的整体间产生关联,最终产生利益共存的状态。并购的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什么是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

    内容:然而,现实的股权转让中的“信息极不对称”,使得收购方很难获知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这就决定了股权交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目标公司或有债务的风险及防范问题。那么什么是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92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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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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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收购公司全部股权的做法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个人收购公司全部股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完毕后,公司仅有一个自然人股东,变更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内容: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作出有侧重点的调查。那么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26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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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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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收购的流程首先是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的一个对象,然后要有收购方,来做出收购的决议,然后要召开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最后就签订一个收购协议,对收购问题进行协商一致,并且签署收购合同。签署了收购合同之后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李楠楠律师
    2023.11.2936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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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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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信息;2、收购的股权份额;3、支付的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支付地点;4、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办法等条款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内容: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1、公司被收购需要印花税,合同就是凭证,合同双方都要缴纳,以合同金额为应纳税额,还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若是需要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公司兼并收购时,需要了解哪些1、并购之前,最重要的是企业的关键性数据,比如企业的客户数、收入与利润、公司净资产、净资产回报率、年增长率、行业地位以及非常重要的各个方面的财务指标,法律主观: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崔玉君律师
    2023.11.0136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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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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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收购股权的流程应按下列步骤来走:1、初步调研,收集相关资料;2、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4、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决定;5、收购合同生效后,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资产公司收购债权怎么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资产公司收购债权怎么处理)

    内容:以下是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1. 收购方式:(1)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来实现收购,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收购公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来控制或持有该公司的财产和业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许瑞林律师
    2024.01.2335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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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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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股权质押能否重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股东股权质押能否重组?

    内容: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与重组无关。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然后,大股东可以将手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再向银行进行股权质押来融资,融资的额度往往要超过其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支付金额。随着资金的杠杆效应发生作用,股权质押的风险也随之产生。那么股东股权质押能否重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43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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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股权转让在一般情况下是要征得原收购方同意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法典中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内容:一、民法典中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民法典对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没有规定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公司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被收购股权股东如实出资的收购股权一方不承担公司债务。那么民法典中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045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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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股权转让是股东自愿的行为,公司并购时,小股东不愿意转让股权的,不得强迫小股东转让股权,按公司并购方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何预防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预防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

    内容:股权收购中较为通行的做法就是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结构化付款条款。经过诉讼时效保护期后,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风险将基本暴露,收购方可以按照约定继续再收购剩余股权。收购完成后,如目标企业应承担的或有债务数额很大,超过预留的股权收购尾款或者未转让股权价值的,则收购方应及时以出让方存在过错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这就是股权转让中防范或有债务风险的第三道防线。那么如何预防股权收购的债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953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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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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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内容:那么,一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呢,根据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规定,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其实,停牌的原因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息息相关,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周春花律师
    2023.11.237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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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内容:如何进行股权投资1、股权投资的投资者也就是所谓的买方通常分为私募股权投资者与战略投资者前者更注重投资收益率后者则更注重创造整合效应。私募股权投资通常以非上市公司为标的通过上市或并购重组等形式实现投资回报。这大多是由于标的公司正处于发展期对于企业的未来走向较难判断因此投资的风险也相对较高。当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投资方反而会面临些挑战因为此时运营良好的标的公司会吸引大量的股权投资者使得标的公司更加有选择权。那么如何进行股权投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53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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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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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依法回购的六种情况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依法回购的六种情况

    内容: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6、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是出现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李维律师
    2023.10.2765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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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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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刘晓红律师
    2024.04.286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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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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