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购买的期房是否能退

2022-01-30 17: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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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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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已购期房可以申请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期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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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24:2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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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期房后可以申请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期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期房离婚怎么分割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期房离婚怎么分割

    内容:3、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怎么分割,所以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则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

    王学瑞律师
    2024.03.1289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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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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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招: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支招: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

    内容:期房的最大风险是“烂尾”。所谓“烂尾楼”通常是指那些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者无法全部完成的项目。期房一旦出现“烂尾”,不仅房产会贬值,而且还会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使购买者经济遭受巨大损失。行家认为,银行是否给企业发放贷款主要是看这个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这可能是对开发商实力的最直接的判断。试想一下,一个总建筑面积为60万平方米的大项目,可是首期只开工两懂楼,这样的开发商是有实力吗?建设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开发商实力。那么支招: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763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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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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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购期房可以申请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期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二手期房购买纠纷--期房限转后,购买二手期房的合同有效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二手期房购买纠纷--期房限转后,购买二手期房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原告甲诉被告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剑萍独任审判,同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甲及委托代理人丁曙光,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协议签订当日,原告即向被告支付定金10万元。由于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被告提出加价,原告未予同意,被告因此拒绝履行合同。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原告违约在先,原告未能按照2004年4月17日合同书中第3条第2项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由此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且被告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出卖房屋,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那么二手期房购买纠纷--期房限转后,购买二手期房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66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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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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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期房时,未全部付清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解除预售合同,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并书面通知开发商,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等于拿到“免被查封金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等于拿到“免被查封金牌”?

    内容:此外,在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小张知道《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王女士与赵先生签署的协议仅对他们夫妻双方有效,并不能对不知情的小张产生对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协议排除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虽为王女士婚前购买,但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没有变更登记,该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产权应归王女士、赵先生共同共有,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房屋所有权均归王女士所有,与赵先生无关,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具体到本案,赵先生欠款时,并没有告知小张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小张对协议内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赵先生的份额,婚后,赵先生欠下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李维律师
    2024.04.1738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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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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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邢颖律师
    2023.12.1265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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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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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离婚后办产权证还是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和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不动产产权登记,房屋管理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法律主观: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当然可以选择放弃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告知出卖房屋的事实后,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租赁合同未到期,租户是否需要写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若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可根据 租赁合同 继续居住,具体搬离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

    王熙律师
    2023.11.0944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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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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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买卖需要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谨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学会使用补充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购买的期房能不能卖 可以转卖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购买的期房能不能卖 可以转卖吗

    内容:关于购买的期房能不能卖 可以转卖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1.2212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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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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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内容: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日益重视,而其中一个热门话题就是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后索赔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过期等质量问题,索赔是其合法的权利,而不构成敲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并索赔是否构成敲诈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是否属于敲诈,这是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综上所述,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是否属于敲诈,需要综合法律、道德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从道德角度来看,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后索赔是否属于敲诈也存在争议。

    李孟阳律师
    2023.10.0714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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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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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退房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内容:那么,一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呢,根据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规定,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其实,停牌的原因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息息相关,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陈明月律师
    2023.11.237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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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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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交易风险有: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等情况,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二手期房购买纠纷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二手期房购买纠纷

    内容:原告甲诉被告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月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剑萍独任审判,同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甲及委托代理人丁曙光,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丙到庭参加诉讼。协议签订当日,原告即向被告支付定金10万元。由于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被告提出加价,原告未予同意,被告因此拒绝履行合同。2004年8月2日,经上海市松江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准,被告取得了讼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并于2004年9月24日还清了讼争房屋在银行的贷款并注销了抵押权登记。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合同书、收条和上海市松江区房地产资料登记册和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那么二手期房购买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5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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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出资购买的福利房父母死后如何继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儿子出资购买的福利房父母死后如何继承

    内容:母亲名下福利房由小儿子出资购买,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3、如果父亲将单位的福利房过户到本人的名下,那么就属于遗产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如果没有买下福利房的产权,那么单位的福利房就无法作为遗产被继承,本案中,即使父母没有遗嘱,房屋也应当由子女继承,父母的兄弟姐妹无继承权。

    李楠楠律师
    2023.11.2729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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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抵物业费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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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购买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抵物业费吗

    内容:延期交房违约金不可以抵物业费1、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买受人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债务,如果转移给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即折抵一至两年物业管理费,要经债权人购房人同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据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那么购买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抵物业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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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4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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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

    内容:所谓“烂尾楼”通常是指那些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者无法全部完成的项目。期房一旦出现“烂尾”,不仅房产会贬值,而且还会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使购买者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但如果项目是靠“滚动开发的”,也就是需要用销售收入进行工程建设,这样的期房就存在风险了。行家认为,银行是否给企业发放贷款主要是看这个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这可能是对开发商实力的最直接的判断。建设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开发商实力。那么购房流程之买期房如何考察开发商实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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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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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

    内容:在期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期房完工取得房产证后,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期房的购房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全款购买的一般在签订期房买卖合同起至办理过户的时间范围内一次性支付,贷款购买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那么房子是期房可以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4.2789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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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期房房产预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法典期房房产预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期房是指预售的房屋,购房者购买期房的,要签订预售合同,明确房屋交付的时间。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就会构成合同违约,那么民法典期房房产预抵押需要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姚平律师
    2021.11.0413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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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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