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
答律师回复中...
-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当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而购买、使用从而发生了严重后果时就容易在认定上出现混乱。那么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199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该罪只能由故意构成。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938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判刑: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陈宗琼律师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197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实践中对于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人必须提供其生产、销售行为已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为合法的应当认定其为非法生产、销售。那么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1932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罚标准: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实践中对于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人必须提供其生产、销售行为已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为合法的应当认定其为非法生产、销售。那么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1929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内容:一、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92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金保律师2022.04.16412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对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使用间谍器材罪量刑标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使用间谍器材罪量刑标准
内容: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非法使用间谍器材罪量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4.29554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1951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1926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定刑标准是:行为人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内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罪性质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法定刑也不同。准确定性才能正确量刑。同一性质犯罪,因情节不同,其总体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因而刑罚处罚也应有区别。如受迫害杀人与图财害命,犯后逃跑和自首等。那么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4.28548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刑法》中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如果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则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那么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1981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应按下列标准处罚量刑: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
内容:一、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段建国律师2022.05.06598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实践中对于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人必须提供其生产、销售行为已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为合法的应当认定其为非法生产、销售。那么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1920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符合下列条件即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生产窃听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院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一般会判几年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一般会判几年
内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本罪。即明知是专用间谍器材决意而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的心理态度。
邢颖律师2022.04.11491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孙女士,最开始出事故的时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来过了一个月复查变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没有达到评残的标准,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讲堂的时候找到我们。现场成功委托给元甲团队,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评上了十级伤残,短时间内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赔偿,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额赔偿款,客户很满意
元甲交通律师 841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191评论 -
【交通事故纠纷判如所请,获得当事人良好口碑】 2022年7月,河北石家庄交通事故,伤者无责,法院判如所请,护理费、误工费等高标准赔偿,获得11.4万元赔偿款!依法维权、扶危济困,您的安心生活,我们来守护!
许瑞林 398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43评论 -
一场车祸致20岁艺术系女生身体、眼睛多处受伤严重,也因此失去了艺术家的右手食指,造成终身遗憾。元甲律师不仅全力争取赔偿金,还给予心理受重创的当事人极大的安慰与心理疏导,拿到赔偿款与当地最高标准的精神抚慰金。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用法律的温度陪伴当事人度过每一个艰难的时刻!
元甲交通律师 12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评论
-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元甲交通律师 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