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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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看您承担出资限额的有限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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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内容: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无效股份质押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无效股份质押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应根据过错原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91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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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非法募集股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未经法定的主管机构、部门核准或者批准募集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罚款;2、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能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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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公司股份如何分配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一方公司股份如何分配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然而,对于公司股份这类特殊的财产形式,其分配方式并非一刀切。具体到公司股份,如果一方持有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若股份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则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吴梦云律师2024.03.2879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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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内容: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涉及多个层面的考量,包括股份的属性认定、价值评估、分割方式选择等,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公司股份在探讨离婚后公司股份如何分配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在离婚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公司的运营和股权结构的稳定,判决了价值补偿的方式进行股份分配,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公司股份分割问题时,通常需要对公司法和婚姻法有深入理解的律师来细致分析,而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往往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尤其是涉及到公司股份时,此案例体现了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力求公平、合理的解决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
孔孟廷律师2024.04.2227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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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要根据您签订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看您是承担连带责任,还是出资限额内的有限责任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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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有股份转让协议,并且有价款支付收据的,股份转让行为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股份转让并是当事人自愿的,或者转让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那么有股份转让协议,有收据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30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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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第二、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实际投资人利益的风险。第三、名义股东自身出现问题,对实际出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第四、实际投资人股东资格无法恢复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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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司股份怎么分割
许瑞林律师
离婚公司股份怎么分割
内容: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如果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相对简单,法院会让当事人协商确定哪一方实际取得股份,并支付多少股权对价给另一方,2、法律主观: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方式如下: 若该股权是在婚前取得的股权则为 夫妻一方财产,4、法律主观: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方式如下: 若该股权是在婚前取得的股权则为 夫妻一方财产,法律主观: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方式如下: 若该股权是在婚前取得的股权则为 夫妻一方财产。
许瑞林律师2023.11.067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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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当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合伙关系,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个人责任或者连带责任;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等其他法律后果。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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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公司法人不占股份需要承担债务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公司法人不占股份需要承担债务吗)
内容:公司债务法人需要承担吗法律主观:公司债务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债务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一、公司债务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吗1、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2、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将以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赵金保律师2024.01.3155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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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如果公司设立失败是由于管理层的错误决策导致的,那么他们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设立失败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那么责任的承担就比较复杂,在结论上,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责任分担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没有固定的规定,总的来说,对于公司设立失败而言,法律责任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设立过程中有其他合作方参与,并对公司设立的失败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揭秘法律责任分担之道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公司设立失败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张旭律师2023.12.2884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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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份怎么分配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份怎么分配
内容:5、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具体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可以依照下面规则进行:第一,协商分割,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怎样处理法律主观: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的处理方式:如果夫妻双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
张嘉娱律师2024.01.1532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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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离婚后也会平分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股份离婚后也会平分吗
内容:夫妻离婚时,一方有公司股权需要进行分割,法律分析:男方开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时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如要经半数股东同意等,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5、法律主观:老公开公司,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股份可以分,老公婚内投资的公司,不但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公司所占的股权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张芸律师2024.01.2940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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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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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
内容: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在股份转让中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填写相关的协议并提前约定债权债务股份转让涉及专业知识多且涉及到很大的利益关系应提前进行相关方面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利益。那么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45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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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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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公司有股份,离婚可以分到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公公司有股份,离婚可以分到吗
内容:男方开公司,离婚女方可以分吗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3、法律分析:若该公司的股份是男方婚后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该股份进行协商,无法协商的,法院可能会偏向将股份判决给登记名义的一方,获得股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5、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2、法律分析:男方开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时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如要经半数股东同意等,老公的公司的股份离婚我可以分割吗1、法律分析: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割丈夫名下的公司股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冯清琴律师2024.01.152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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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欠债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的债务是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大失误或者是故意让公司欠下债务,那么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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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法律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一)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于海明律师2024.01.309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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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司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公司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如果婚后由家庭一方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处理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法律分析: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持有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李维律师2024.01.1563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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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内容:总之,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以上法律问题,确保转让的合法性、程序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风险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公司股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邢颖律师2023.10.2067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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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司的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公司的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公司股份,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参与分配,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公司股份,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参与分配,法律分析:股权属于个人财产时,离婚股权分割方式如下: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1、由此可知,一方婚前注册的公司,当结婚后,其公司取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离婚,是可以分割的。
王熙律师2024.01.1548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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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暖心~收到来自内蒙古的王女士赠送的锦旗!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公司股份以及相关财产。人生转变时刻,我们用法律的态度与温度陪伴当事人跨越坎坷,新年即将到来,人生也将翻开新的一页。元甲婚姻家事 6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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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代表着失败,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以离婚来定义一生。如有离婚困扰,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453评论 -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林艳英 329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34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5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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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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