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合同法合同无效

2022-01-30 17: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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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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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八条【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情形】:“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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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楠楠
2024-07-26 21:15:29
李楠楠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745113;执业证号:11101201811048214;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擅长侵权类、交通人损、工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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