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人死亡银行的钱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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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 信用卡 有欠款的应由家人(直系亲属)负责偿还,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由他的财产来偿还,如果有遗产的话,有遗产的继承人来还,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应由直系亲属负责偿还,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由他的财产来偿还,如果有遗产的话,由遗产的继承人来还,但如果持卡人死亡了,信用卡欠款一般多数会被银行当作坏账处理,金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被银行,如果只有遗产没有继承人,银行需要通过向银行申请,用遗产抵扣信用卡欠款。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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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如果死亡,其婚前财产就转化成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夫妻一方死亡其婚前财产就是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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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遗产,应该由继承人共同分割,不能由一方个人处理。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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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了悲伤和难过,家属还需要了解和处理一些与逝者有关的经济事务,例如领取逝者的遗产、抚恤金、丧葬费等,家属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逝者生前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领取逝者的遗产,居民死亡后可领取什么费用居民死亡后,其家属或者继承人可能可以领取的费用或者补助主要取决于该居民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结语:以上是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的一些常见费用,具体的领取标准和数额可能因地区、单位等因素而异,居民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1. 遗产:遗产是指逝者留下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例如存款、房产、车辆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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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怎么处理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关于婚前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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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银行存单能否作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公证。银行的存款记录本质上属于一种书证,而书证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那么银行存单能否作婚前财产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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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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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是先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一半分割为配偶所有,剩下的这一部分由配偶、子女和当事人的父母平等的分割,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是先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一半分割为配偶所有,剩下的这一部分由配偶、子女和当事人的父母平等的分割,3、法律主观: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的分配: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比例一方死亡的,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共有,夫妻俩一人一半,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方死亡,属于个人和婚后取得的那一半财产,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遗嘱指定继承人来办理继承手续,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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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存款人去世后,存款的处理涉及到继承和财产转移等法律问题。对于存款人的配偶来说,能否取得存款取决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继承权益。本文将探讨存款人死亡时配偶能否取得存款的法律知识,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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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财产怎么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二婚的一方死亡后,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遗产,应该按民法典的要求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遗产。因为再婚在《民法典》与初婚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法律承认男女双方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相对于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所以说再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都算是共同财产。那么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财产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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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么证明银行存款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存款,银行存单上有存款时间,并有存款人姓名,只要持存单,就可以证明是什么时间存的款。如果这个时间在婚前,无须其它的证明,就可以证明该存款为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存款。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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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这涉及到财产继承权的问题,要弄清楚财产如何分配需要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遗产的概念与范围。举例子,如果房子属于去世者的个人婚前财产,就完全是去世者的遗产,那么该房子由去世者的配偶,孩子、去世者的父母共同继承该房产。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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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婚前财产户主死亡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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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民法典婚前财产婚后死亡能否分到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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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吗,本文将探讨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吗这一问题。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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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