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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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是不适用听证程序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是行政机关拟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决定: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以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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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
郭铭芝律师2021.11.1528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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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王学瑞律师2021.11.1542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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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进行讯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先行拘留(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逮捕(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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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会判刑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会判刑吗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被判刑之前,先对其实施限制措施,而判刑则是指法院对被判决人对其犯罪行为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当然,刑事强制措施的应用也会对被限制人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等同于已经被判刑,其次,刑事强制措施和判刑对被限制人的权利限定不同,一般来说,被判刑人服刑期满或者其他特定条件满足之后可以解除刑罚,而刑事强制措施的解除通常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处理,需要受到相应机关的批准才能被解除,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强制措施和判刑是两个概念,不能等同对待,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刑事诉讼中,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接受法律制裁,保证取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等目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审判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财产等权利进行限制的措施。
翁玉素律师2023.06.0712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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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多久
陈宗琼律师
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多久
内容: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法律之所以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进行规定,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人员滥用职权。
陈宗琼律师2022.01.1068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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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①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证、与被申请人的关系、住所等;②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写明是何时被刑事拘留和具体羁押在哪个看守所;③申请事项,即取保候审;④申请的事实与理由,家属申请取保的话,最好可以提供一名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直系亲属作为保证人。在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时候,应使用规范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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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最轻微的一种。(二)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孔孟廷律师2022.01.1044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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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内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其中拘传是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种类以及拘留到逮捕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到本站进行咨询。
姚平律师2022.01.2670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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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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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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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内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王熙律师2021.11.1599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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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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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内容: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逮捕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101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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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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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内容: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林艳英律师2022.01.1031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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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关机关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可以简化。例如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不履行事先报批等手续,而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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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及其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及其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及其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
陈明月律师2021.11.154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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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不一定会被判刑。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应当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检察院移送审查,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退回侦查机关,并解除相应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判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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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强制措施会影响孩子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受过刑事强制措施会影响孩子吗
内容: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那么受过刑事强制措施会影响孩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182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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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哪些?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性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分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但是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四)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李楠楠律师2022.01.1052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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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下列种类:对人身的暂时性限制,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例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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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协助我国公安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而推行的一种措施,它的意思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强制的措施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等,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吧。
冯清琴律师2022.01.1033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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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措施方法。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1、拘传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段建国律师2022.01.1033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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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内容:我们都知道,警方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些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能够顺利地实现对刑事犯罪行为的追究,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孔孟廷律师2022.01.2610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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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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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75评论 -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元甲交通律师 48评论 -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526评论 -
马阿姨自身经济并不宽裕,做保姆期间在雇主的高息诱惑之下,自己借款后将资金向不同人的账号转账110余万,中间雇主设置圈套更换借条,在当地采取报案、蹲守等措施后依然无解,马阿姨自黑龙江嫩江坐了20多个小时火车来到北京,只为解决困扰自己8年之久的问题。还好遇到了之前审理过刑事案件的法官,谨慎细致还原了事实,不仅判决对方共同给付本金110余万,还支持了120余万的利息👍👍👍
王熙 25评论 -
欠钱不还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起诉欠钱不还的情况,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欠款,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时,才能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6评论 -
讨要工程款最快的办法。 首先,您需要检查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则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时间和金额,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催款通知。在通知中说明合同条款、工程已完成情况、对方未支付的款项数额等,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如果对方同意支付,则应要求其写下承诺并签署确认。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有支付工程款的的责任和义务。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除了诉讼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措施前,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程序,以避免因不恰当的行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是根据合同条款、协商、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以尽快收回工程款。
张嘉娱 951评论 -
北京警方:这些人30日内投案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北京大兴警方通报,公安机关敦促各地“博康艾馨”公司及关联企业的从业、参与等相关人员(包含所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在本通告发布的30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工资、奖金、提成费、代理费、好处费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不及时退缴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大律云律师团 81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