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导读: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这五种强制措施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保护人权这一价值越来越为现代刑事诉讼法所重视,作为刑事诉讼法体系中的一个分体系,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也必须体现这种价值。由于传统的重视社会保护的观念以及立法技术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规定和强制措施体系内部的相关制度构造上。本文努力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有关国家的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完善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司法控制 侦羁分离制度 遵循令状 成比例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并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现行犯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诉讼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侦察活动中的重要工作。目前,从侦、辩双方在程序中的地位和关系来看,我国的侦查模式属于职权式侦查模式。①在这种模式下,侦查成为侦查机关的单方面强制行为,犯罪嫌疑人只是侦查行为的客体,其合法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不仅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防止其逃避侦查、继续犯罪,调查其犯罪事实,为追究其刑事责任提供证据上所起的积极作用;而且要重视在执法过程中尊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合法权利得到保障的程度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本文将在强制措施的具体使用规定和其内部制度构建两个方面进行浅显的分析,希望能对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强制措施的具体使用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达形式和法律规范的内容之间有密切联系。没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形式,就不可能表达法律规范的内容。法律规范作为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合理性是指法律规定是对事实上的权利和相应义务的确认,对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们的行为自由和相应的纪律的确认。②可操作性是指法律规范必须准确、清楚、连贯、简洁地表达立法者的意图,以使立法者的意图得到准确的贯彻,法律的作用得以良好发挥。我国目前对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解释规定,这些规定为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提供了标准,但是由于立法技术和法律观念的原因,这些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