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车辆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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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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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车辆强制保险的赔偿方式是怎样“交强险”总共分两种赔偿方式,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强制保险的赔偿方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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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强制险的保障范围还覆盖了“精神损害”和“相关后续费用”。那么办理车辆强制险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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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保险车辆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强制三者险合同还是需要做相应变更的,因为这属于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根据《条例》第11条规定应告知保险公司。那么怎么请求车辆强制险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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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强制报废的情形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那么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被强制报废怎么申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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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驾驶强制报废期的车辆该如何处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和机动车的修理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驾驶强制报废期的车辆该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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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那么强制执行后车辆的违章记录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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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后车辆的强制险该如何赔偿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那么交通事故后车辆的强制险该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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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伪造车辆强制险保险单后果是什么所谓假造稳妥单、稳妥标志,是指将一些物质资料通过复印、影印、描绘等办法而使其变成稳妥单、稳妥标志的行为。但严格来说,两者存在必定的差异。稳妥标志式样全国一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的稳妥单、稳妥标志由保监会监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单和稳-妥标志由保监会监制,其意图在于通过加强稳妥监管机关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单和稳妥标志制造的办理,从而为公安交通办理部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的监督办理供给便利,并进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制度的顺利运转供给杰出的保证。那么伪造车辆强制险保险单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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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一、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保费采用的是浮动制的。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可以从这几方面了解,当被保机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保人的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这必然也会得到保险的赔偿,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补偿,以及车辆财产的损失。这三部分就是车辆强制保险的范围。那么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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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个月内须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不投保罚款两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那么不投车辆强制险的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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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强制保险理赔有哪些误区1、投保不计免赔就能获得全额理赔在投保车险时,不少被保险人会选择投保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那么车辆强制保险理赔有哪些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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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应当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认定责任后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院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还并有权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那么车辆被刮对方耍赖有什么强制措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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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强制报废指的是车而违章算在人头上。并且如果违章没有处理完也无法完成车辆牌照注销手续。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那么车辆强制报废后违章多久消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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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2、车辆强制报废没有补贴,一般只有提前报废车辆才能依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由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提前报废车辆的车主进行相应补贴,以常州市为例,根据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登记年限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最低补贴3000元,最高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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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
当事人在北京朝阳区步行时被车辆撞伤,伤者无责,评上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庭审中,经过元甲律师全力争取,法院支付诉求,获得赔偿款31万余元!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欠钱不还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起诉欠钱不还的情况,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欠款,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时,才能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