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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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那么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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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一旦丈夫先于公婆死亡,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丧偶儿媳对公婆的协助赡养义务即告解除,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不违法。不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继承对方的财产。那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如何继承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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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4年12月31日,彭-丽给仍在筹办中的娱乐公司一份股东函,要求接受继承林老板的股权,但没得到回应。受遗赠权是以人身权为基础的民事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娱乐公司在林老板筹备经营期间尚未依法成立,公司股权亦未依法产生,彭-丽要求确认继承娱乐公司原林老板名下的出资款132万元所享有的股权,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对于第二个争议焦点,中院认为,林老板投资筹备娱乐公司所获得的权益,按林老板遗嘱“尽快变卖为现款交付**公司使用”,从字面内容理解,并未有确认为股权继承的意思表示。那么遗赠是不是遗嘱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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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那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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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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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单地说,遗赠是无偿的、不赋予义务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必须以受赠人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条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可以约定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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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那么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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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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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那么遗嘱会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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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需要看遗嘱的真实性也需要看房产是否完全属于爷爷个人财产。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法房产留给孙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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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和遗赠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主体范围、客体范围、行使方式不一样,但是效力相同,无大小之分。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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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后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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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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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一、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那么遗赠与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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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