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导读:
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那么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关于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从该款的叙述来看其中表述的“法定继承人”似乎应当包括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设计这样程序的一般解释是一是因为法定继承是继承人的正当权利是对自己本身多拥有的权利的放弃如果不是明示的方式的话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个权利状态是十分不稳定的就像物的抛弃要明示一样的而对于遗赠的就像射幸行为一样差不多原本你是没有这样的利益但是因为遗赠获得了这样的利益因此如果你放弃的话对你而言也不是很大的损失因此默示的方式就可以了其实也是要求你如果要接受遗赠的话要明确地告诉别人以确定权利的状态。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同被继承人之间属于近亲属关系。而遗赠属立遗赠人将自己生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赠的人往往是立遗赠人的远亲属或不是亲属关系如果接受遗赠的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明示自己的真实意识表示放弃遗赠就直接影响到法定继承的开始以及影响到遗产的保管和分割。
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第二顺序继承人与“继承事宜”产生关系是有前提条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利取决于是否存在合格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继承开始时存在适格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受遗赠人对待如果公证机构按遗嘱受益办理有可能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抗辩的理由。
所以综上所述出于公证机构风险控制考虑在遗嘱中将遗产留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情况下如果在继承开始时(而不是立遗嘱时)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应按接受遗赠办理如果继承开始时已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则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