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诉讼主体是谁

2022-02-10 2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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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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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子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实践中是以子女本人为原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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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52:5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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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子女。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实践中是以子女本人为原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

    内容: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法律为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赋予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权利,这种做法固有其合理性,但尚不够完善。进一步说,只要抚养子女一方仍在履行抚养义务,当原定抚养费不足支付时,应赋予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以诉权,因为新情况的出现是要求变更抚养费,这种变更属于对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条款的变更。其次,当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之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那么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1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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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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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内容: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44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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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依据法律规定,二审结论只有两个:一是裁定维持,二是指令审理。就本案而言,因为一审诉讼过程中,依据原审法院调取的证据发现,被告宜阳某公司已经合法程序予以注销,表明其已经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被告身份已经不存在的前提下,原审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向原告释明是否变更诉讼主体。如果不予变更,可直接驳回起诉;如果变更,进入下一步程序审理。但从原审法院裁定可以分析,原审法院可能没有行使该项权利,致使已经注销的诉讼主体依然列为本案当事人,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这样的结果,为二审的审理带来问题,可能造成二审法院无法进行庭审的困难。如果简单地裁定维持,而原审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是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故出现结果一致,而法律事由不一致。如果指令审理,那么意味着原审法院将进入实体审理程序,而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原审法院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同时,关于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二审没有发回重审的选项,最终为二审法院无所适从。鉴于此,建议将此案退回原审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该裁定,在解决程序瑕疵问题之后,再行案件的审理程序。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内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王某某所得的收入属于,这一点是明确的,被告也是承认的,其也认为应当拿出钱来抚养女儿,双方对此并无争议,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被告遗弃女儿的情况下才可主张抚养费,因为此时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父母或人的法定义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42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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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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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诉讼主体是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当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未成年子女作为诉讼主体,自己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时诉讼,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拖欠的抚养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拖欠的抚养费

    内容:诉讼过程中,被告周某辩称,原告张某无权以本人名义向其主张拖欠的抚育费用,即便起诉也只能由张某之母张女士起诉,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法院应判决被告周某支付所拖欠女儿的抚育费用32000余元。法律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承担抚育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抚育费用。在本案中,离婚协议所约定的抚育费条款虽是张女士与周某所订,但根据前述条款,原告张某有权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数额向不履行抚育义务的周某主张权利,包括拖欠未付的抚育费用。那么离婚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拖欠的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33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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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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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390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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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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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

    内容: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那么诉讼离婚时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350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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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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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外情私生子抚养费案件的诉讼费应该谁承担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婚外情私生子抚养费案件的诉讼费应该谁承担

    内容:以抚养费纠纷为案由提起的诉讼,属于财产纠纷,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关财产案件中对应的比例交纳案件受理费。起诉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那么婚外情私生子抚养费案件的诉讼费应该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376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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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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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部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项目部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内容:投资项目诉讼主体中标人还是项目公司但从诉讼主体上看,职能部门毕竟不能是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这类案件应当由建设单位作为当事人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项目部领取了营业执照,则应认定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即项目部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以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如果项目部领取了营业执照,则应认定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即项目部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以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体资格认定是什么 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体资格认定是: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部应当认定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以原告、被告或者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修路的项目部能否成为诉讼主体法律主观: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可以认定项目部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无论起诉还是应诉均应以所属法人为原、被告,由所属企业办理相关委托授权手续。

    李维律师
    2023.12.2855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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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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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内容: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从请求权的性质看抚养费请求权应当系身份权请求权,即民事主体在其身份权的圆满状态受到侵害或者有侵害之虞时,向加害人请求加害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回复或者保持身份权圆满状态的权利。即在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使该抚养费的拖欠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但法律对被抚养人请求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仍应保护。但如果被抚养人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如满十八岁以后再要求其十八岁以前的抚养费的,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给付抚养费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截止到被抚养人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那么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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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49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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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追索主体应该是谁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追索主体应该是谁

    内容:而抚养费的追索其实质则是两个义务主体之间的权益追偿问题。但子女也非绝对不能成为抚养费追索的权利主体,只有两种例外情况,当父母均不能尽相应的义务或者享有权利的一方不正当的放弃、怠于行使其权利致使子女权利受到影响时。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第二款与第一款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所谓矛盾实属理解之偏差,没有充分注意到该款中“在必要时”。那么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追索主体应该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3102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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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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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内容:送达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分别交付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要及时全部上缴国库。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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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1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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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起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起诉

    内容: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不过以此为由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那么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如何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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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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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哪些

    内容: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执行一定诉讼职能,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中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关于刑事诉讼主体,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认识不一。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把刑事诉讼主体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区别开来。刑事诉讼主体是国家专门机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刑事诉讼的一切机关和个人。

    陈明月律师
    2022.03.236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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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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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的主体是父母还是子女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变更抚养权的主体是父母还是子女

    内容:抚养权变更的主体是父母还是子女2007年3月,父母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儿张-红由生父张某抚养,后因其与继母不合,便与生母李某生活在一起。针对本案,即由生母李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那么变更抚养权的主体是父母还是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551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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