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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内容: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那么2022房屋拆迁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0366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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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未提供相应文件而拒收房屋的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开发商未提供相应文件而拒收房屋的情形
内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因面积误差而拒收房屋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中规定 &ldquo,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helli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面积误差问题都进行了规定,但两者对于面积误差对比方的表述不一致。
林艳英律师2023.07.0453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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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赔偿十倍案例(房屋租赁无效合同纠纷的赔偿案例)
内容: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月26日发布)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法律分析: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郭铭芝律师2024.01.3153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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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拆迁补偿可能只是土地上面附作物补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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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的七种法定情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惩罚性赔偿的七种法定情形
内容:第七种情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个人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时,法律允许受害人申请惩罚性赔偿,第一种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当个人或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妨害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时,法律规定允许受害人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第六种情形:违反婚姻家庭法律的行为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当个人侵犯他人婚姻、家庭权益时,被侵犯方可提起惩罚性赔偿,通过揭示这七种情形,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惩罚性赔偿的法定情形对于维护公正、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黄东洁律师2023.10.273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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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内容: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那么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71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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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吗
内容:《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2580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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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
内容: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另外,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还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若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以合同法第113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为依据的,但不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直接适用。那么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98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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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销售协议违约赔偿协议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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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违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孔孟廷律师2023.12.2824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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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按照司法鉴定要求准备即可,主要鉴定房屋漏水原因。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或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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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内容: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4100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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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方已经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如果家电因对方不当使用产生的损坏,应当找对方进行赔偿。是否解除合同关系,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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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经济赔偿是怎么回事,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适用情形
许瑞林律师
离婚时经济赔偿是怎么回事,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适用情形
内容:一、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适用情形重婚:一方重婚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经济赔偿,在涉及离婚和经济赔偿问题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四、如何预防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问题为了预防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问题,以下几点建议可能有所帮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结婚前和婚姻期间,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了解自己在离婚时的权利和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经济赔偿。
许瑞林律师2023.11.0923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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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并无宅基地所有权,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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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进行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进行赔偿
内容: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进行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966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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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处理,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处理,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内容: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林艳英律师2023.04.133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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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到本案,裴某在明知管某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摩托车出借给管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阮某之死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阮某家属要求裴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能够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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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内容:6、房屋赠与协议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房产赠与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实施赠与行为,这就要求房屋赠与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情况下是无效赠与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赠与的情形如下: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张嘉娱律师2023.10.184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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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2)擅自转让、转让或转让租赁房屋;(3)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5)使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6)公共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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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内容: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张芸律师2024.01.0871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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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欺诈方式销售房屋适用双倍赔偿的是: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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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内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那么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459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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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00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62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姚平 1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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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婚内男方在情人节给第三人转账520,5.2,1314,在其它时期买女性内裤,女士化妆品。我们主张男方出轨,男方否认,法院认定男方存在婚内过错,赔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如果你和你身边的朋友也遇见过相似的情况,可以咨询我,给到你专业的指导。林艳英 48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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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您能否可以拿到离婚的赔偿,请认真看完我的视频,多学法律不吃亏,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林艳英 841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62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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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41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