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债务转移的效力具体是什么



内容: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为了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在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中,您有必要咨询相关律师,减少风险的产生。那么在债权债务转让中关于概括转移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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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综合上面所说的内容,债权转让是属于债权人所拥有的权利,而且此权利在实施时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在转让时虽说不用得到债务人的同意,那么也需要及时的通知债务人,债权转移代表着就会有新的债权人产生,债务人在还款时也需要直接给新的债权人即可。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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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那么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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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语:债权债务转移是一项复杂的法律事务,需要我们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四、如何应对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风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到债权债务转移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深入解析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帮助你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你的法律事务提供清晰指引,法律效力的认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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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可以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3、欠债起诉律师费多少应当是根据追讨欠款的额度来进行判断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律师费用这个问题能够达成这个情况之下,应当是予以支持的,追讨债务类型的案件,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是按照800元到6000元标准确定,欠款追讨律师1、追讨欠债起诉后律师费各地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要起诉方和律师私下协商具体的数额,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的费用根据财产数额不同缴纳的诉讼费用也有所不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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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债务转移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正确认识和利用合同债务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那么合同债务转移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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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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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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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你们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有些朋友,在对方有难处时借对方钱,本是好意,但是对方却将还钱的时间一拖再拖,甚至还恶意转移名下财产,这就是属于我们交友不慎了,时间是检验一个人的好方法,但是这钱已经借出去了,这时候我们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呢?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这时候法律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懂的一些法律知识,如果不懂就去咨询律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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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转移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转移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转移的标的。因此合同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方才生效。那么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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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债务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可以进行一定的转移。债务转移之后就会有新的债权人,如果新债务人依旧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该怎么办呢?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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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律主观: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所具有的区别: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法律主观: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所具有的区别: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以及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而债务转让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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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名下有债务房子可以过户吗1、房子有债务、贷款或抵押的情况都不能过户,需要将债务、贷款还完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债务纠纷败诉,执行局强制执行,将来动迁的房产,能写在亲人的名下吗有债务纠纷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法院会进行查封的,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有一方贷款,必须还清注销抵押后才可以过户给另一方,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个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方式,房子有债务、贷款或抵押的情况都不能过户,需要将债务、贷款还完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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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经过合法手续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合法的债权受让人并且该债权转让已经通知给债务人,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起诉案由1、债权债务转让后起诉的案由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后,因债权债务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案由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或者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等,2、法律分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是指在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时产生的纠纷,债权转让纠纷是否必须追加转让人1、法律分析: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要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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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