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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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相互抵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相互抵消?
内容:在法律上,债权是指一方(债权人)依法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则是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当双方都具有债权和债务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两者相抵消,这就是所谓的债权债务抵消。
王熙律师2024.04.0246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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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销债务的条件是: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给付;3、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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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能不能互相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能不能互相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生活中,产生债权债务是很普遍的事,当发生了债权债务时,能不能进行债权债务抵消呢?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债权债务能不能互相抵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73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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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抵消有什么条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的抵消有什么条件
内容: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那么债权债务的抵消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441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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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内容:债务抵销的条件和效力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那么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49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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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及债务抵消都有哪些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及债务抵消都有哪些条件
内容: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那么债权及债务抵消都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34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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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商局注册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向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乙级资质(暂定),要满足以下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2、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工程造价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4、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5、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6、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7、企业取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8、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0、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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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消可能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关于债务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499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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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消需要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消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企业破产是指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由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财产清算来抵消债务,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和公司行为。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债务抵销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消有哪些条件呢?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如遇上企业破产要抵消债务的时候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消,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办理,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能做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权益,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消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110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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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之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债务才可以进行抵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之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债务才可以进行抵消?
内容:债务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之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债务才可以进行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那么债务之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债务才可以进行抵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70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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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销债权债务的前提条件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当事人主张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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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抵消的方式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抵消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那么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抵消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53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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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务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那么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477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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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的效力以及应当具备的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抵消的效力以及应当具备的条件
内容:债务抵销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待数额内相互消灭。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销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那么债务抵消的效力以及应当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6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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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有哪些
内容: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那么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46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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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债务不能抵消呢?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消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哪些债务不能抵消呢?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消呢?
内容: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但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抛弃期限利益主动要求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抵消,应予准许。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因其性质亦不得抵消。另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消的不得为抵消。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有哪些债务不能抵消呢?哪些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23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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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相欠货款能按合同法相互抵消吗以及抵消的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双方互相欠货款能按合同法相互抵消吗以及抵消的条件
内容:抵销权是属于我国法律规定当中的一种特殊权利,它往往被运用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的相互抵消。合同双方互欠货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清偿、提存等方式来消灭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所以,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享有着债权和债务的关系,这是其抵消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那么双方互相欠货款能按合同法相互抵消吗以及抵消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2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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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相互抵消需要什么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那么债权债务相互抵消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41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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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59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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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70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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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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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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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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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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