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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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认定连带担保人为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既有债务人,又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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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的担保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的担保
内容:约定担保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按以下情形处理:、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担保人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李楠楠律师2022.04.11536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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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
内容: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担保人,那么什么是担保人,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存在,如果主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无法发挥效用时,担保合同也无效。而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总的来说,当债权人参与诈骗担保人的情形时,担保人的责任免除,而债权人没有参与诈骗担保人时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那么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21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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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只起诉担保人。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也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建议将债务人也列为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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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死亡之后,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观点:一、担保人应该承担他的保证责任。债务人的承保人应在他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因此,当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可以依据追偿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自身追索债务权。准确来说是对债务人民事行为的保证。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债务人死亡事件。二是如果提前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履行还款的义务。其次,债权人可能会放任这个权利到期履行,或因不知道债务人死亡而遵守合同到期。可这种情况下,由于主债务人的死亡,追偿只能向其继承人行使。最后需要提到的是以上意见是根据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前已经死亡的事实提出的。那么当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24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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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对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担保人应当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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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要是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吗
内容: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遗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要是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13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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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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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的,依照本条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诈骗债权人,并且订立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这时债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从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那么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57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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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担保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有效吗
内容: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而诉讼时间一般为3-6个月。
赵金保律师2022.04.0348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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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怎么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怎么做
内容: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要先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银行可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担保的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两者在合同中的保证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怎么做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张旭律师2023.08.0820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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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同欺骗债权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是债务人和担保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确定担保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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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内容: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统一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831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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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担保人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因此遇到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当然就会被要求代为还款。
于海明律师2022.04.0190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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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内容:《担保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那么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25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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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担保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遗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那么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28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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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怎么追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怎么追偿
内容: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那么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怎么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4.26968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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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有影响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有影响吗
内容:然而,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可能会面临经济风险和信用损失,那么,担保人的责任到底会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综上所述,担保人的责任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着复杂的影响,担保人的责任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有着直接的影响,担保人的存在使得债务人觉得即使自己无力偿还债务,也有人可以替他负责,从而导致债务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向担保人追偿。
李维律师2023.12.0719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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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内容:、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邢颖律师2022.04.16533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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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内容:常见的担保类型及其法律后果1、保证担保:保证人以其信誉或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中,债权人是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债务人是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义务人,而担保人则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在担保物权设立时,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担保物来优先受偿,其次,被担保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对象,即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来获得保障。
王熙律师2023.10.305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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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4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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