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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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那么荆州债权债务律师:债权人能扣押财产的情形,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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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那么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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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统一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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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主要是针对债务人不当处理债权的情况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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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情形下任何票据债务人有对物抗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经人民法院以除权判决宣告无效后,票据权利已经法院除去,持票人已无权向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例如到期日之前要求提前付款,在非票载付款地要求付款,要求超票载金额付款等票据债务人均可抗辩。那么什么情形下任何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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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能够送达,主要指能够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将支付令实际送达债务人,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需要域外送达,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需要公告送达支付令的,不适用督促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形式审查,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本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情形的;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等情形之一,支付令自行失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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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使撤销权有利于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虽可作出处罚,但如果不能撤销其任意履行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仍会落空,判决的效力将因此而被虚化,并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的不信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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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破产法》对企业法人这一重要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进行了规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的动机及目的依照《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有三种: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申请、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债务人是由股东投资设立,其设立及存续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股东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及规避经营风险。若违反该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据破产法第125条规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债务人面临破产时,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为减轻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可能促使债务人选择主动申请破产。那么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有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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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形债权人应该怎么做应该视作债务终止。这个问题的解答要根据债的性质来看1.履行期限为债务人利益的比如无息借贷约定的返还期债权人不得请求提前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提前履行。债务人无权强求债权人提前接受给付债权人也无权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不是一定要接受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偿还债务也不能强制债权人接受。那么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形债权人应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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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情形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共有份额或相应的财产权利①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②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那么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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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银行要根据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可受偿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及变现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银行应对抵债资产建立登记制度,并对每笔以物抵债设定抵债资产收取责任人,负责以物抵债的申报和抵债资产的收取、移交、登记等工作。那么债务人以物抵债的情形以及具体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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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主动还款的这种行为当然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而且,债务人如果是一次性偿还完了所有的债务的话,这时候也就没有必要再去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了。即便是偿还了一部分,主动认诺属于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一,此外还包括请求和起诉。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那么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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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在线咨询: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在线律师回答: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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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有几种情形主要有: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据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此为抗辩事由,对抗任何持票人。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而欠缺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那么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有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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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冻结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起诉后,如果胜诉的,而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对方财产情况及应支付的金额大小,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那么可以冻结债务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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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