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关于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哪些

2022-02-25 2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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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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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当事人设定抵押权,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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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1:00:51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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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与担保方式应当如何确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与担保方式应当如何确定

    内容: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与担保方式应当如何确定唐某称:2011年9月24日,唐某与A公司、张某、丰某达成了三方协议《融资咨询及担保综合服务合同》。丰某、张某、刘某的上述担保承诺,明确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唐某于2013年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保证人承担责任,并未超过法定期限。那么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与担保方式应当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14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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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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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对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担保人应当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车贷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车贷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吗

    内容:车贷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吗车贷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保证。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那么车贷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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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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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可以为个人借款担保,但是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借条的担保人担保多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借条的担保人担保多久

    内容:借条的担保人担保多久1.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借条的担保人担保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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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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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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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不一样,担保包括抵押,当事人如果以房子抵押,则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房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担保办理的材料需要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担保办理的材料需要哪些

    内容: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担保办理的材料需要哪些1.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保证有六个月以上。该签证3个月内有效,停留期一般为10-15天,一次性个人自由进入韩国。备注说明: 1、递交领事馆的所有资料领馆均不予退回 2、所需资料因个案不同最终以领馆颁布为准。韩国个人的旅游签证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毕竟出国,有关的资料,如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准备,那么自己的事情办理肯定是无法成行的,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重要的积极的意义。那么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担保办理的材料需要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11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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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

    内容:但不是说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就能成为担保人。法律中对,能够做担保人的人是作出了条件规定的。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那么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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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9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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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

    内容:看一下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到底是不是能同时存在呢?抵押权在法律实务中,它的主要性质是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在法律实践中很多的权利都是基于抵押权而产生的,比如说债权,债权作为一种民法上的权利,当它与抵押权上的担保物权重合时,抵押权与其担保物权上的债权是能够同时存在的,这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的具体内容,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律师365。那么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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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67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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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 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

    内容: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法律咨询:2006年1月20日,我朋友从银行借款60万,期限12个月,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我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合同中规定担保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此前,未收到担保公司主张债务请求。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那么反担保超过合同期限是否需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48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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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财产可以担保的额度如果是融资性的担保公司,则对于单个被担保人不得超过金资产的百分之十,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等。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第二十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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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怎么办

    内容: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怎么界定,今天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担保人是负有法律责任的。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如何的界定,如果出现此类诉讼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如何解决,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那么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37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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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当事人设定抵押权,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股票是否可以用作债权担保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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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股票是否可以用作债权担保

    内容:股票是否可以用作债权担保股票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和有价财产,是可以用作债权担保的。网友咨询:最近,我公司在与个体户张某签订标的达5万元的供货合同时,因担心张某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就要求他提供财产作担保。张某说他可以用自己所持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票面金额4万元的股票作担保。据此规定,用股票作债权担保,这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法定担保方式。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那么股票是否可以用作债权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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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期间应当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来计算,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阶段性担保贷款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阶段性担保贷款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

    内容:一般个人担保贷款多为自然人担保,企业融资多需要专业担保公司。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有关阶段性担保贷款是什么就做出以上回答,欢迎大家前来咨询。那么阶段性担保贷款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62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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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集体需要看债权人是否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还需要看怎么约定的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期限是多久
  •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内容: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统一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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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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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负责对该项业务的咨询解答,接件核实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申请书,向有关部门报送土地使用权抵押材料。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受理表》经分局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市局负责登记的地籍科室。包括提供的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项目内容填写有无差错,经严格审查无误后,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审批表》,经办人提出意见、负责土地抵押登记的科长签署初审意见,连同其他组卷材料呈报主管局长。那么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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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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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贷款是什么时候贷的,是否有具体的电子合同,需要看合同具体情况
  • 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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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内容: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产权等。公司还提供管理咨询,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人事和财务管理。那么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75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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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内容:现乙作为质权人接受前述质押物,并签署本合同。如甲无法按时追加相应担保的,乙有权对质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并在清偿偿居间服务费、咨询服务费本息并八、费用承担股权质押担保合同项下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承担。那么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64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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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败诉的话担保费退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败诉的话担保费退吗

    内容:败诉的话担保费退吗败诉的话担保费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根据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那么败诉的话担保费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88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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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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