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女婿是否有赡养义务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岳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本案中老人的长子理所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儿媳女婿有赡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丧偶的儿媳,女婿在何种情况下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休下享有继承权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但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发生。那么丧偶的儿媳,女婿在何种情况下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儿去世女婿是否第一顺序继承人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女儿去世女婿是否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这一条款从法律上明确了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通过民法典的规定和解读,我们可以得知女婿在婚姻中有赡养女方父母的法律义务,因此,女婿在履行赡养义务的过程中,应尊重女方父母的自尊心,做到以情感和尊重为基础,化解矛盾和冲突,比如,在女方父母已经享受到养老保险、离退休金等其他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女婿的赡养义务可能会相对减少,在实际生活中,女婿的赡养义务体现在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方面,女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以实际行动传递出家庭责任和尊老爱幼的伟大价值观,共创幸福和美满的婚姻。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那么上门女婿离婚一个孩子法院如何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婿可以分割已死老婆娘家的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婆父母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抚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那么女婿可以分割已死老婆娘家的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如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适当分得和继承岳父母的遗产1、赘婿与岳父母一起生活对岳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岳父母的遗产但这不是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取得的而是因对岳父母赡养较多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继承法原则取得的报偿。那么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虽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作为儿媳、女婿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丧偶女婿有没有权利继承老丈人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刘-达有独子刘-晓,女儿刘-青和女婿吕某已结婚两年,但没有子女。经法院审理认为:刘-青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去世,其已经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而吕某作为刘-青的惟一法定继承人,对老刘的财产享有权利是基于转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吕某对老刘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在代位继承中,享有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那么丧偶女婿有没有权利继承老丈人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丧偶女婿是否可以继承老丈人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刘-青于2010年11月因癌症去世。经法院审理认为:刘-青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去世,其已经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而吕某作为刘-青的惟一法定继承人,对老刘的财产享有权利是基于转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吕某对老刘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本案当中,被继承人老刘的儿子刘-达,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刘-晓作为继承人刘-达的惟一直系血亲,代替其父亲的位置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享有的份额等同于其父亲应继承的份额。那么丧偶女婿是否可以继承老丈人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婿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女婿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而这四个方面同时也是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那么上门女婿离婚,两个孩子应该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招女婿公证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一方生病另外一方不支付费用,生病一方可以起诉要扶养费。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