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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内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上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096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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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申请工伤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申请工伤吗
内容: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申请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941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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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来理解视同工伤:字面意思即视为工伤对待,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包括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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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许瑞林律师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内容: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3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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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认定工伤首先要了解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该《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此外,《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第11条规定,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15条第一款第(一)项时,“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48小时之内”是指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到职工死亡时间不超过48小时。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包括在急救车中的急救记录。结合您所述的情况,若您丈夫是在工作岗位上因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适用《条例》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该条款的前提是,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及“突发疾病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是指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因此,在诉讼阶段的举证中,您除了要提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已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死亡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院的抢救记录、《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外,还应重点提供您爱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及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相关证据。关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证据。由于出租汽车司机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时间相对不固定,不能以“朝九晚五”的方式来计算和判断工作时间,也不能以发病时是否载客来认定是否在工作岗位上。因此应让出租车公司根据您爱人运营的实际情况为其出具是在工作时间及行车过程中突发疾病的证明,并结合就诊医院的相关记录及诊断证明,以此综合证明您爱人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关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相关证据,可提供您爱人在医院的就医及抢救记录,重点找出相关记录中对病发时间、病情描述及死亡时间的描述,以此证明您爱人因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对于上述相关证据的形式,既可提交书证,也可由知晓相关情况的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及书面证人证言,并在开庭时由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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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能认定工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能认定工伤
内容: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才具备启动工伤鉴定程序其中的一个条件。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条规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可知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依据之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2874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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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工伤认定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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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死亡的情形有哪些,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工伤死亡的情形有哪些,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内容: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那么因工伤死亡的情形有哪些,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42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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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情形: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情形: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内容:一、认定工伤的情形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因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张嘉娱律师2023.07.1176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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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职工在下列情形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依法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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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猝死算工伤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滴滴司机猝死算工伤吗
内容:滴滴司机猝死算工伤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滴滴司机与滴滴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司机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那么滴滴司机猝死算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946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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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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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_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_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故意犯罪的;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为以下情况而导致的身体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这属于违法行为;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是劳动者主观故意。
任冰峰律师2022.05.08359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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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主要包括: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3、受理申请的社保行政部门没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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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内容:从反面来看不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多,一般都是因为违法犯罪或者自伤自残。同时小编也提醒各位,工伤认定时一定要注意哪些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冯清琴律师2022.04.0454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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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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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42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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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下列情形下,职工能被认定为工伤:被诊断为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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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交通事故能申报工伤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酒驾出交通事故能申报工伤吗
内容:所以酒驾出交通事故不能申报工伤。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酒驾出交通事故能申报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292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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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患职业病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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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内容: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那么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1042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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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不管是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工作引起的事故都是在工伤的范围内具体的标准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认定是否为工伤的情形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才构成工伤。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945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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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负伤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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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
内容: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那么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965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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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受伤怎么赔偿,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兼职受伤怎么赔偿,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那么兼职受伤怎么赔偿,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0963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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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829评论 -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王熙 715评论 -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元甲交通律师 241评论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345评论 -
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元甲律师利用丰富经验专业谈判和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54万余元。当事人及家人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再次委托工伤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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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99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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