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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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了人们的公共生活的水平,基于这种大利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公共生活日益成为社会成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也会存在一些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那么,个人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以下由大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崔玉君律师2021.10.2054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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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内容:经济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经济纠纷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纠纷金额和纠纷性质两个方面。
杨一凡律师2023.06.026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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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标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标准
内容: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百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第条、第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千元至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万元至万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万元至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59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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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内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ldquo,,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郭铭芝律师2023.04.10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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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内容: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那么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213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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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经济诈骗罪包括多个侵犯公司财产权利的罪名,以诈骗罪为典型。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究诈骗罪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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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内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中被告必须是明确的,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一、 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有哪些内容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立案的标准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等。
李孟阳律师2024.01.3196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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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经济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符合立案的数额标准,例如诈骗罪是需达到三千元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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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怎么立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新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怎么立案?)
内容:经济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法律分析: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等理由拒绝受理,考虑是因为您的朋友向法院提起了&ldquo,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是犯罪行为,那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依法返还所占有的车辆,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任然不受理的,要求该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监督投诉或向检察院法律监督控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民事诉讼受理条件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
周春花律师2024.02.2937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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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犯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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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高利贷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于海明律师2022.04.09133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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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未遂罪立案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诈骗未遂罪立案标准
内容: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那么合同诈骗未遂罪立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471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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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安部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那么公安部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2410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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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立案量刑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徇私枉法罪立案量刑标准
内容:导读:本文大律网将从宏观角度和微观案例两方面,深入探讨徇私枉法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一、徇私枉法罪的定义徇私枉法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授权,超越职权,为达到非法目的,对需要办理的事项作出超出法定权限的决定、处理,或者以执行职务的名义破坏、冲击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采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者有关人员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王熙律师2023.06.1460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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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什么损坏他人机动车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公安机关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么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656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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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2449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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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
内容:恶意欠薪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阻断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来源,对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其危害不亚于盗窃、诈骗等刑法犯罪,具有广泛性和严重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当事人对信用的遵守,否则正常的经济往来将无法进行。劳动者提供劳务,获取薪酬;资方支付薪酬,获取劳务。那么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0856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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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张芸律师2023.10.1099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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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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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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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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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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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元甲交通律师 884评论 -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如下:起诉: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然后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会通知原告到立案庭预交诉讼费及证据书。 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未规定,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水平来确定。离婚诉讼的费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向律师咨询。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918评论 -
经济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张嘉娱 33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