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导读:
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那么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关于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法规
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