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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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747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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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以后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问题
陈宗琼律师
交通肇事以后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问题
内容: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以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十分复杂如何理解“逃逸致人死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分歧还是特别大的。按此种观点凡交通肇事以后无论何种情况导致他人死亡的均定交通肇事罪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适用“交通肇事以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在此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与逃逸行为因为性质的不同就被分割为两个完全彼此独立的行为而且各自符合成立罪名的条件应定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对此类情况可以分为二种情况分析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间接故意致被害人死亡而交通肇事行为又不成立犯罪的可以定故意杀人罪。那么交通肇事以后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664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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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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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零口供能不能判刑,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零口供能不能判刑,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
内容: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为虽然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为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等,法律分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法律分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1、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量刑,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定罪量刑,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是侦查机关掌握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0.094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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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定罪免后除处罚的条件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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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途中又抢劫妇女的该怎样定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拐卖妇女途中又抢劫妇女的该怎样定罪
内容:拐卖妇女途中又抢劫妇女的该怎样定罪答案是可以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并实施猥亵行为的构成拐卖妇女罪和强制猥亵罪应两罪并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林艳英律师2022.03.036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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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抢夺罪的定罪,所需要满足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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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抢夺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内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嘉娱律师2022.04.1633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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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一般会有: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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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抢夺罪一般会判多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抢夺罪一般会判多久
内容: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两罪的基本构成条件不同,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也有别。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通常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张芸律师2022.04.0335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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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庭暴力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内容: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那么家庭暴力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1496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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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会这样定罪:行为人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抢夺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判处行为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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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
内容: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对这种实施组织行为的首要分子定罪的时候必须把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认定,帮助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帮助犯的定罪问题。
冯清琴律师2022.01.1769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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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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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交通事故如何定罪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伪造交通事故如何定罪
内容:伪造交通事故怎么定罪没有发生的交通事故自己伪造交通事故伪造现场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那么伪造交通事故如何定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739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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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本罪应当满足如下四要件:1、侵犯的客体: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3、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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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内容:若法院最终判处的刑罚是死刑,通常会直接宣判是直接执行死刑,还是执行死缓。当军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时,应优先适用本法第438条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论处。
李维律师2022.03.2667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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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内容: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构成共同危险驾驶罪例如多人在道路追逐竞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869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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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抢夺罪都是不必判刑的,如果有民事纠纷就要进行赔偿,行政部门也会做出相应处罚。十六周岁以上的,根据犯罪数额和案件情节量刑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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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
许瑞林律师
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
内容: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没有重大后果,驾驶员是孕妇,有不适合羁押的病人等情形之一的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批捕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女司机在怀孕期、浦乳期的免于批捕。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那么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2736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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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内容: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对于先前行为的犯罪既遂的转化没有什么异议。犯罪未遂尽管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毕竟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的实际损害或损害的严重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实际上是一个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与一个抢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处刑定罪之方便而将其规定为一个抢劫罪而不予以处罚。②刑法269条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
杨一凡律师2022.01.1814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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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幼儿罪的定罪条件或赔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猥琐幼儿罪的定罪条件或赔偿
内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对犯猥亵儿童罪处罚时,要从重处罚,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猥亵儿童罪,是指对不满十四周岁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猥琐幼儿罪的定罪条件或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4.276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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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口供只有人证怎么定罪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有口供只有人证怎么定罪
内容:没有口供只有人证怎么定罪一般来说有口供没有人证是不能定罪的这也是印证的孤证不能立案的原则。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到对一切案件的处理都要重证据不能轻信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认定被告是有罪的。但是如果通过客观的证据可以认定罪犯的罪行的可以不通过口供之类的证据对罪犯进行判决。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那么没有口供只有人证怎么定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1975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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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9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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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3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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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2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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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33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845评论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33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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