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姓名权怎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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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赔偿损失:侵权者应赔偿受害者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本文律总管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主题进行深入解析,通过案例分析,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2、受害人过错: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损害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者的责任,因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赵某手机被盗,商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5000元,结语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重要性。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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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救济权吗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而来的种权利民事主体的原权受到侵犯的可以行使救济权主张民事权利。所以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救济权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千百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千百零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那么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救济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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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相关的保密条款,即 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 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劳动法救济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 诉。那么侵犯合同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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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李某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未得到支持,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通过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救济途径1.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2. 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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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法律主观:首先法院未裁决之前其转移财产未违背禁止性规定,可能会对原告的权利有所侵害,故而法律设立诉前财产保全、先于执行,查封扣押等司法救济手段,法律分析: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对财产采用保全措施,法律分析:起诉期间被告可以转移财产,但是必须保障转移后不会影响到案件原告的财产权益,法律主观:可以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 ,法院冻结财产后如果对方仍然转移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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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的救济方法有哪些1.继续起诉2.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要求其确认还款3.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是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的救济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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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力救济追回的债务是否有效自力救济追加债务是否有效要依据自力救济符不符合使用的条件而定如果是合法追加的是受法院保护的。即能够在法院起诉且能胜诉并执行的权利否则不能实施自力救济行为。第二须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这是允许自力救济的关键条件。第五自力救济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在具有多种可能时只能采取给义务人造成尽可能小的损失的措施。否则为自力救济过当应负其责。自力救济行使的必要性在当今社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受害人一般是提起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借助国家公权力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一些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时采用自力救济的办法往往会更加快捷和实效。那么自力救济追回的债务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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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4、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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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赔偿标准1、法律主观: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包括:抢救费等必要的医疗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陪护费等,3、法律主观: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健康权纠纷赔偿标准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包括:抢救费等必要的医疗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陪护费等,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责任依据法律分析:生命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法律分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是人格权纠纷,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侵犯健康权致公民身体伤害和侵犯生命权致公民死亡的赔偿。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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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第三者”的行为则是一种严重侵害该权利的行为。对此侵权行为,婚姻关系的受害方当然可以寻求法律的救济方式。从民法学的角度,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救济方法:停止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者”侵害配偶权,受害配偶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既可能造成财产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后者可能是受害一方最重视的。那么“第三者”问题的民事救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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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权利的救济方法保护民事权利的措施按照性质可以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又称国家保护指权利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国家对其权利进行保护。公力救济是以民事责任作为中介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便行使公权力强制责任人承担第性的义务以对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加以补救。除了民事性质的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种责任形式之外还可以采用训诫、收缴财物或非法所得、罚款、拘留、判处刑罚等行政和刑事性质的保护方法。那么民事权利的救济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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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那么非诉强拆裁定违法的救济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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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小李向丈夫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未经自己同意,私下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姐姐,而姐姐也明知夫妻双方正打离婚官司,还来接受这处房产,姐弟俩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李的丈夫未经小李同意单方面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所以,小李丈夫和其姐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那么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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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被告对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应采取合法途径主张,但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却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众场合恶语诅咒对方,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恶劣,造成了对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社会公德&rdquo,考虑到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的侵权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宾阳县人民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酌情确定为1000元。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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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房屋拆迁是全社会最为关注、最为敏感的问题,也是易引发群体上访,激化社会矛盾的问题。房屋拆迁问题在所有的社会矛盾中应当是个非常重大而敏感的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侵害了他人合法的物权,而且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笔者日前所承办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中所折射出的方方面面问题,使我们看到当前城市规划与房屋拆迁工作中仍存在着相当多的行政法律问题。建设部的这一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纠正滥用行政许可权。根据建设部的通知,从发文之日起,这种违法行为理应得到纠正,然而时至2007年这种行政违法问题却仍然存在。那么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法律问题及权利救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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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对来说更需要多理解与包容对方,一旦产生矛盾,不要一时冲动,多理性分析与思考。如果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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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假离婚”变真离婚,也是有救济途径的!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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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