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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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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入职虚报婚育情况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入职虚报婚育情况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女职工入职虚报婚育情况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于海明律师2023.04.135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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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以下内容:禁止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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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检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产检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内容: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职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怀孕女工,用人单位应该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申请病假应持具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李楠楠律师2022.04.0229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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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孕期女职工如果没有过错的,一般不可以被辞退。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随意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即使在怀孕期内也不予保护,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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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内容:2015年6月23日,该企业提出变更王某的工作地点,同时表示,如同意变更,直接到新工作地工作;不同意变更,则协商解除合同。王某因刚刚结婚,且家在本市,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于是与单位签订了协商解除合同书,约定于2015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19日,王某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单位自己怀孕的事实,要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单位拒绝。后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恢复劳动关系。那么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139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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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哺乳期的女职工能够获得下列保护: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2、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3、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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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保护的四期_女职工四期怎么保护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保护的四期_女职工四期怎么保护
内容: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六十一条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第六十二条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什么是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对女性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段建国律师2022.05.0856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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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哺乳期的女职工被过失性辞退的,不能得到赔偿;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能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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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前检查属于出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产前检查属于出勤
内容:核心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相关解答还提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那么女职工产前检查属于出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05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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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被调岗不服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孕期被调岗不服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内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黄东洁律师2022.03.2989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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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内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书的内容除陈述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事实外,还应有具体请求,包括请求责令单位改正,责令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等。对经查证确实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743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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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哺乳期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规定
内容:女职工哺乳期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规定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那么女职工哺乳期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74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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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职工三期,若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女职工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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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
内容:本文将介绍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受的各种待遇和权利,帮助有需要的女性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女性在工作和职业生涯中面临的挑战往往比男性多,企业应该充分关注和照顾女职工的需求和权利,让她们安心工作,充分享受工作和家庭的美好,随着员工福利政策和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也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和保障,除带薪产假和哺乳时间外,女职工在哺乳期间还有很多其他的权益和福利,对于母乳喂养的女性,企业应在生育休假结束后为其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不算在工作时间内。
王学瑞律师2023.06.1693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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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规定了下列特殊的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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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怀孕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内容: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赵女士问:我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公司想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2023.01.036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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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单位给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则女职工休产假时可领取生育津贴而不是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才有产假工资,由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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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内容:对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有哪些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哺乳去路上的时间也算作工作时间。那么对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86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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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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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请经期假是否合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请经期假是否合理
内容:女职工请经期假是否合理女职工在经期请假是属于合理的情形,是对女职工劳动利益保护的体现,女职工有痛经等情形的,可以给予休息时间。月经是健康妇女的正常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妇女正常的生理机能和肌体活动能力出现变化,身体防御能力暂时被破坏,生理波动较大,作业能力下降,工作效率低。女职工月经期间可以照常工作,但不能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不能参加高空、野外、装卸、搬运、低温、冷水等作业,避免过重劳动和冷的刺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292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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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
内容: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哺乳期内女工每天有2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两次时间可以并作次使用3、对用人单位在1年的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那么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65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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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孕期的女职工能够依法自主地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女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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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问:我企业在2005年8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39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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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权益_怎样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怀孕期间权益_怎样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内容: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女职工怀孕期保护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张芸律师2022.05.08856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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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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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第3276面锦旗🚩 【两人感情不合,委托律师解决离婚纠纷】 🎖因感情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财产杂乱无章,无奈找到元甲。 🎖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梳理财产各项内容,细致入微办案赢得委托人信任。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玫瑰]
元甲婚姻家事 227评论 -
独家首发《北京物业行业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线上+线下参与者满满,大家反馈“讲座内容太有用了”“学到了很多技巧”“确实有很大帮助”!专业团队深耕物业行业7年,独家技术优势帮助物业公司解决各种难题!有任何问题随时沟通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50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655评论 -
婚姻的喜剧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婚姻的悲剧也在我们生活中不断上演,两种不同的剧本恰恰决定了女人一生的命运。一桩好姻缘,让女人饱饮幸福琼浆:一桩坏姻缘,让女人饱尝痛苦汁液。婚姻占据着我们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婚姻牵扯着我们太多的精力,它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内容,也是决定我们命运最为关键的因素。如果婚姻现在正困扰着你,可以随时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874评论 -
对方出轨的看过来,如何收集出轨证据,能够证明婚内出轨的四种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2.保证书或者悔过书。3.照片。4.录像)需要了解更多专业内容,请联系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
林艳英 181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14评论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92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