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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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与单位行贿的区别: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个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归向不同,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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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划分
陈宗琼律师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划分
内容: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陈宗琼律师2023.08.08115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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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内容: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特定与特定的公众范围区分是关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企业未经有权批准的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则是企业向特定范围内相互熟悉的公民借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那么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7100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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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与分包的责任划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总包与分包的责任划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内容:三、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责任方面有以下区别:1、总包单位负责工程的全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负责,2、在工程质量方面,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对不合格的工程和质量问题有责令改正和返工的权利,总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程预算,并对各分包单位的成本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3、在安全方面,总包单位应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则应负责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赵金保律师2023.11.0311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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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区别
内容:性质上来说完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那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1548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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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首先两者的惩罚不同,民间借贷的惩罚是最高刑为10年,而非法集资的处罚最高刑是死刑。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在“四个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644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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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建设单位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项目法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建设单位的区别
内容:建设单位拥有项目法人的身份,负责整体规划、决策和管理,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的施工,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决策,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到底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拥有项目法人的身份呢,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建设单位需要负责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等工作,并需要承担具体施工和实施过程中的责任,项目法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通过以上的解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项目法人的身份是由建设单位拥有的,而不是施工单位。
段建国律师2023.12.12216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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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
内容: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李维律师2022.01.18104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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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定义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定义的!
内容: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一直是非常慎重。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宽严形式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坚决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而且在惩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除了要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之外,对其他利形式益受损人的权利要全力加以保护。实际上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把他非法获得的高利吐出来,就是对广大参与集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那么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1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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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
内容:二吸收犯的特征1事实上有数个不同的行为每一行为都单独成罪都分别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对吸收犯以重罪论处轻罪被重罪吸收。牵连犯一牵连犯的概念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因此称之为牵连犯。二牵连犯的构成要件1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三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牵连犯中的两罪之间不存在当然的关系而吸收犯的两罪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
郭铭芝律师2022.01.1740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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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两者的行为目的不同、两者的行为对象不同、两者的利率合法性不同。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许以的高额回报不受法律保护。总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认定应该从非法从事资本、货币经营的角度去界定。如果仅仅是吸收社会资金进行个人发展或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而未进行资本、货币经营,即使未经银行管理机构批准,就不应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50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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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民间借贷应该如何区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民间借贷应该如何区分
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借贷的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具有一些民间借贷的特征,不少受害人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后也误以为是民事纠纷,不知道向警方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在于,后者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或是特定的个人和单位。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往往以高出银行利息4倍的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民间借贷应该如何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7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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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
内容:劳务派遣用工的本质是劳务派遣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一种民事合作的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用工则是指用工单位同劳动者的之间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用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位的用工风险,但并不是与用工单位没有关系了,一旦出现相关的争议事项,用工单位同样负有连带责任。那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610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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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内容: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3、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2、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法务的服务对象就是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法律上的需求,而律师的服务对象包括可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5、法务和律师的区别是:定义不同:法务是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处理的员工,1、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法务是单位的员工,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员。
黄东洁律师2023.12.266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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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伤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内容:和解是伤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己协商,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的同时明确用人单位的态度,能谈就谈不能谈主管部门介入或提起仲裁,由第三方参与调节,以此来提高用人单位自愿赔偿的基数,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履行,第三方可以进行下一步强制履行的程序,再者就是法律后果不同,和解达成的协议靠双方自觉履行,强制性,这里的关键是和解时双方信息不对等,如何赔偿,工伤调解与和解一字之差区别却很大。
王学瑞律师2023.06.3051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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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什么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什么区别
内容:建设单位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那么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1027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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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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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桡骨远端骨折且保守治疗,肇事者是单位员工,最终通过细节掌握成功让其环卫公司承担全部赔偿,从接手案件到客户拿到赔偿只用了10天就圆满解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赠送了锦旗。
元甲交通律师 721评论 -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王熙 118评论 -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元甲交通律师 3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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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355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59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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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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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