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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及其具体内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证遗嘱及其具体内容
内容: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是:(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段建国律师2021.11.2935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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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 ...。
邢颖律师2021.11.2365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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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遗嘱的内容有财产的明细以及每个财产的归属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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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不真实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内容不真实怎么办
内容:如果遗嘱全部内容不真实则该遗嘱无效不能进行对遗产的处分。相关法律知识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那么遗嘱内容不真实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68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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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立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遗嘱人立遗嘱之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应当能够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的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4、立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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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 ...。
黄东洁律师2021.11.2348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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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时注意事项有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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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吗
内容: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那么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32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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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内容: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请示收悉。那么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24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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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后妈状告2个继女遗嘱真实有效胜诉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为争房产后妈状告2个继女遗嘱真实有效胜诉
内容:法官说法遗嘱未经公证不起诉无法过户据法官介绍,在继承房产时,因为被继承人已经不在了,如果遗嘱未经公证,继承人仅凭着一张纸,房地产管理机关难以判断遗嘱是否真实有效,草率过户可能引起后患,所以只能先通过公证或者法院判决认定,凭公证书或者判决书来办理,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当中,老周已经死亡,且对其财产的处理留有遗嘱,应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该遗嘱内容真实有效,判决支持阿霞继承老周所有的二分之一产权,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开庭时,原告阿霞说,遗嘱写得明明白白,因此,她请求法院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将老周的产权份额判给她,离世前4个月,也就是2012年3月份,老周立下遗嘱,写道:如果我不幸先去世,房子是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把这套房子中属于我的部分无偿赠给阿霞,除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吴梦云律师2021.11.2816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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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含义是:必须在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其自由意愿,订立遗嘱,处分期个人财产。即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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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审查的遗嘱内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的遗嘱内容
内容: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也影响公证机构的形象,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而不是在设立时就生效的,从设立到生效之间的时间跨度大(年轻人立遗嘱之间的跨度更大),这期间的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很大变化:设立遗嘱时可能是合法的内容,而到遗嘱生效时有可能变得不合法,例如,《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在遗嘱设立时可能并不存在上述继承人,在遗嘱生效时则可能会有。
孔孟廷律师2021.11.237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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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要包括的内容有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产的范围、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只要有撤销遗嘱的意思就能撤销遗嘱,但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则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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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哪些内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哪些内容?
内容: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刘晓红律师2021.11.2362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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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留言内容:我是一个学生,需要做设计,淘宝上联系到一家公司。商量了2500元帮我做一份设计图纸加说明书。然后微信分两次,转账1300元和1200元,结果收到了文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然后一直不回微信,被骗了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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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内容可以包括转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
民法典规定遗嘱内容可以包括转继承吗
内容: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因此,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内容可以包括转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96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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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
内容:2021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一、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六、可否委托他人代为预约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遗嘱公证涉及人身关系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请办理遗嘱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请办理因此遗嘱公证不能委托办理。活动期间公证处优先接待亲自来访咨询及办理的遗嘱公证申请人暂不提供上门服务。那么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44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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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中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方式,被继承人可能根据情况不同订立不同内容的遗嘱,为避免这一情况的,《民法典》规定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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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如何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如何处理
内容: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42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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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那么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106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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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哪些内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哪些内容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下列几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049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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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两份遗嘱所立的内容不一样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予以继承:如果两份遗嘱没有抵触的部分分别生效。两份遗嘱抵触的部分,先按照公证优于未公证予以确认,若均未进行公证的,则按照成立在后优于成立在前的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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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样本的内容是如何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产遗嘱样本的内容是如何的
内容:房产遗嘱样本的内容是如何的房产遗嘱样本嘱立遗嘱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本人目前在银行开设账号为的账户账户中共有存款人民币元年利息为。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与其配偶无关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房产遗嘱样本的内容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67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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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财产分割律师 86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43评论 -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黄东洁 542评论 -
【🚩关于遗嘱,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第一,遗嘱的效力,是指设立遗嘱后,遗嘱实际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二,一份遗嘱要生效,必须满足 4 个要件,分别是: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遗嘱出于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以及遗嘱符合形式要件。 🍀第三,一个人立有数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无效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宋官骐|元甲律所 2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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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大律云律师团 7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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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全部无效的,自始不发生效力,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新的遗嘱,那么遗产将被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嘱部分无效的,其他内容仍然有效,继续实行,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既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也可以由被继承人另立遗嘱进行处理。大律云律师团 48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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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最后应该以哪份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普法讲堂 立遗嘱之后感到后悔了,可以将遗嘱全部撤回,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也可以只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还可以立一份新的遗嘱,使旧的遗嘱自动失效。立有数份遗嘱,均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内容为准。《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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