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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内容: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孟阳律师2022.04.0855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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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裁定错误的情形(保全错误的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全裁定错误的情形(保全错误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1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3 、申请人申请对某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周春花律师2024.01.0345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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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内容: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在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举证责任需要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转移到对方: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共同危险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危险行为或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诉讼中,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抗辩,因此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加害方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黄东洁律师2023.10.20135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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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为人犯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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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无效情形汇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技术合同无效情形汇总
内容: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除了以上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外,根据技术合同的特点,法律还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非专利技术。那么技术合同无效情形汇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821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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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情形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肇事者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情形有哪些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那么肇事者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642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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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罪不能取保候审
陈宗琼律师
什么罪不能取保候审
内容:不一定取保候审不通过就是案情比较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假冒专利罪既遂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那么什么罪不能取保候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1.2649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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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内容:4、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为无偿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在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可能发生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产生了债权保全的必要,此时债权人可能对债务人的上述行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法律分析:(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有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1.1574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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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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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姚平律师2024.03.1116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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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中的假冒专利罪是以下列标准量刑的:1、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其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则对单位处以相应罚金,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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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内容: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等情形,可以调解处理,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1、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张嘉娱律师2023.12.265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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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
内容:如个体经销人员不知道自己购进的是伪劣产品然后销售的不成立本罪。那么不知情销售假冒专利商品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1937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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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内容:关于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1.2241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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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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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中止标准怎么确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冒专利罪中止标准怎么确定
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陈明月律师2022.01.184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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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形不用请律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形不用请律师
内容:离婚是一段痛苦而复杂的旅程,但在合适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不请律师,以省去一笔不小的费用,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形不用请律师1. 双方协议离婚如果您和配偶能够友好地达成共识并协商离婚事宜,您可以选择办理双方协议离婚,在结束之前,我们再次强调,在离婚事宜上,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需要请律师,这通常是一种快捷的离婚方式,不需要请律师,只要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必要文件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而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不必雇佣律师,省去了一笔昂贵的费用,同时也能更便捷地处理离婚事宜,4. 私下和解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和配偶能够积极主动地通过私下和解协商解决离婚纠纷,您也可以不必请律师。
李楠楠律师2023.12.2889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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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认定假冒专利属于侵权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假冒专利等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可判断,假冒专利,属于专利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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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崔玉君律师2023.07.1738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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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专利为什么不入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盗用专利为什么不入刑
内容:盗用专利为什么不入刑侵犯专利权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盗用专利为什么不入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962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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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55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0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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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346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745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姚平 46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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