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应由哪一方抚养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那么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登记收养人和送养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民法典什么条件可以收养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那么民法典的收养子女的人数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以上证件、材料齐全有效,收养登记机关次日起3日内审批,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为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那么民法典中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三类人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人是指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领养的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收养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是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孩子的生父母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经济状况或智力等方面的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也可以送养子女。那么收养子女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我国《民法典》对收养子女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收养子女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单方收养子女是否有效,必须要看收养法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也就是说,有配偶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只要收养行为经过了登记,法院一般会调解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只要夫妻另一方最终同意收养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收养无效。那么收养子女必须获得配偶同意才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怎么办理1、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那么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可以,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法定权利。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关法律知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那么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转眼间,王某已长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一些误会,双方为此解除了收养关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体弱,生活困难,于是要求与王某恢复关系,并由王某负责解决部分生活费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绝。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赡养他们。最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驳回其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所以,本案中,王某可以决定是否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他不同意,则可以不赡养生父母,但是,如果其生父母确实生活困难,无人赡养,还是希望王某能从道义上尽力解决生父母的生活问题。那么收养关系解除,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收养孤儿必须无子女吗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收养子女协议书范文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第一条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第二条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第三条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第四条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第五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第六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那么收养子女协议书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二、收养子女的法定程序1、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那么民法典收养子女是否算独生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收养时间不同办法不同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999年4月1日之后私自收养子女的,收养人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没有捡拾证明或证明不全,愿意继续收养的,要到弃婴或儿童发现地的县(市)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确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经发现地公安部门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到弃婴或儿童发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那么子女收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今年年初黄某夫妇不幸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款60多万元。我国《收养法》最早于1992年实施,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1999年实施的新《收养法》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你所述,黄某收养男孩时是2001年,新收养法已开始实行,故适用新收养法的法律规定,即“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你村黄某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因此,黄某未与该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该男孩不享有继承权,即不能继承该笔赔偿款。那么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那么民法典有子女的人能否成为收养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