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导读:
今年年初黄某夫妇不幸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款60多万元。我国《收养法》最早于1992年实施,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1999年实施的新《收养法》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你所述,黄某收养男孩时是2001年,新收养法已开始实行,故适用新收养法的法律规定,即“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你村黄某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因此,黄某未与该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该男孩不享有继承权,即不能继承该笔赔偿款。那么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今年年初黄某夫妇不幸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款60多万元。我国《收养法》最早于1992年实施,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1999年实施的新《收养法》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你所述,黄某收养男孩时是2001年,新收养法已开始实行,故适用新收养法的法律规定,即“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你村黄某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因此,黄某未与该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该男孩不享有继承权,即不能继承该笔赔偿款。关于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咨询:
我村村民黄某于12年前收养一男孩,但一直未办理收养手续,该男孩被收养后就没有与生父母再联系。今年年初黄某夫妇不幸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款60多万元。黄某夫妇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子女。现该赔偿款由黄某的同胞兄弟掌握,请问该男孩能否继承该笔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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