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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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既然合同双方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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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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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那么如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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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自身原因导致增加施工成本或造成损失时,向业主或相关责任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索赔的费用类型:1. 延期施工成本:如果项目延期,施工单位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人工、设备、材料等成本,二、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有哪些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导致需要进行索赔,施工单位就此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补偿因设计变更导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增加的费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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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层层限额设计改变设计过程不算帐的现象,由“画了算”变为“算了画”。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采购或施工初期,以免造成重新采购、拆除等重大变更损失。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较大设计变更,要采取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有效的缩短工期,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 2.4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途径价值工程是一门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科学。那么我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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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 要]本文重点论述了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处理工程变更的策略和方法,旨在加强变更技巧,加强对设计的管理力度,减少设计变更,加强现场变更费用管理,提高变更管理水平等。2 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变更的界定通常总承包合同规定,变更是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变更。我国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通常在招标前负责部分设计工作,其设计深度也因项目而异。那么浅谈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变更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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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详解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工程施工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导致工期延长、成本增加甚至质量问题,综上所述,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包括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索赔的三大要素,即索赔流程、证据收集和索赔金额评定,一般而言,索赔金额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评定:1. 直接损失:指因问题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设备维修费用等,施工方需要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1. 合同文件和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通知书等,用于证明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索赔流程工程索赔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索赔申请材料:包括合同文件、施工记录、变更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确保索赔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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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和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有效合同关系。即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合同变更分类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通常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或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那么工程合同变更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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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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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的行为属于违反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导致购房者的买房目的不能达到,因此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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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那么试论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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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法律主观:具体区别如下: 固定总价合同 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需要按规定增减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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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那么我国更庆市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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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法院对证据审查的方法是什么法律分析:1、审查证言应当考虑涉及建筑缺陷的有关事实,并且考虑缺陷的调查人和评估人的可信程度,法律分析:在建筑施工纠纷中,将有关书证、物证收集完整,如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承包方的投标书、承包方、发包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预决算书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该怎么处理法律分析: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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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仲裁过程中发包人抗辩称,在工程开工两周后,发包人在监理例会上明确告知项目各参建单位,项目钢结构设计将发生重大调整,具体施工以后续下发的第二版钢结构施工图纸为准。从举证方面,承包人无法自证发生过两次深化设计,所以无权要求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二次深化设计费用。那么设计变更导致造价增加怎么索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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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