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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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那么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20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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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应当是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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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19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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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1、一般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且善意相对人需要在被代理人追认合同之前予以撤销;2、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则合同对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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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仅仅要求债务人具备主观恶意即可。这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的,不仅要求债务人具有恶意,而且还要求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68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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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2、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等行为;2、前述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人权益;4、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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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什么法定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什么法定条件
内容: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3日作出判决,认为该借款属于何先生与刘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二人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因此,原告作为债权人在其债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撤销被告和先生、刘女士无偿赠与行为的请求合法,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什么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57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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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
内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撤销权形成的条件: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代位权形成的条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债权人有保全自己债权的必要。那么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70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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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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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6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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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内容: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11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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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1、当事人属于有撤销权的适格主体;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使;3、合同存在我国现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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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许瑞林律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第一,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而无论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何,只要其行为无合理对价既可促使撤销权的产生。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10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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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那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37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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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于是,杨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认为李某将房产低价卖出是违法行为,要求法院判定李某与马某的交易无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李某非法转让财产的行为,致使杨某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杨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及行使要件,法院予以支持。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那么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71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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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一般认为撤销权之诉何人为被告应依撤销之诉的性质及效力而定。主张撤销权之诉仅为形成之诉时,以行为时当事人为被告。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38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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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内容:只有当债务人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才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而无论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何,只要其行为无合理对价既可促使撤销权的产生。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747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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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内容: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此时债权尚不存在,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那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9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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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内容:目前我国债务纠纷越来越多,在进行借贷的过程中和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我们的债权人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实行自己的撤销权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受益人均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107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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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内容: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并由债权人的负举证责任。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6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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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32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24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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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401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50评论 -
撤销权如何行使
大律云律师团 297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姚平 242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王熙 69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