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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合法有效地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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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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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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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其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和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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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合同法第73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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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并由债权人的负举证责任。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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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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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具有迟延履行、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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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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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2、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等行为;2、前述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人权益;4、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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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何区别二者构成要件不同、目的不同、主观过错不同、诉讼时效不同两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入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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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1、当事人属于有撤销权的适格主体;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使;3、合同存在我国现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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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撤销权形成的条件: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代位权形成的条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债权人有保全自己债权的必要。那么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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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的行使应以哪些条件为基础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要能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一般证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那么代位权的行使应以哪些条件为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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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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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实债务人却有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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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债权人而言,在其债权范围内,可以同时或顺次向同一或不同次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一个乃至数个权利。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本解释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但是,即使债务人的履行期限还未到,债权人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申报破产债权,仍然可以代位行使。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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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撤销权可以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由债权人行使。那么代位权的行使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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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并且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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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_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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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销权又称债权人撤销权,所以,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债权人。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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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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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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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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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我国债务纠纷越来越多,在进行借贷的过程中和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我们的债权人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实行自己的撤销权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受益人均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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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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