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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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承包合同生效期前能解除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租车承包合同生效期前能解除吗
内容:承包出租车是当下非常常见的事情,承租人和出租人要签订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和出租人要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出租车承包合同生效期前能不能解除?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旭律师2021.09.1769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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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是可以依法解除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还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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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的要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方解除合同的要点
内容: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就是指,法律规定了可以解除的情形,当这些情况出现后,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即可,法定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什么是合同解除学理上的概念:是指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没有履行或完全履行前,当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溯及地消灭。
张嘉娱律师2023.07.0541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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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是能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方式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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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内容: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4、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张芸律师2023.11.0870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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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未经通知不生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解除未经通知不生效力
内容:经协商不成,宁波公司无奈于2004年11月 25日向法院起诉,其中的一项请求便是要求杭州公司支付因另设销售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约定违约金50000元。哪知不经过通知程序,即使你有再多的解除理由,也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见,为了确保合同解除时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的对等性,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结算和清理,从而更好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法律把解除通知设定为了合同解除的生效要件。那么合同解除未经通知不生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301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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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违法解除合同的通知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一经到达即生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合同的,才是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而违法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拒绝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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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但是,《员工手册》中关于劳动者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明显过于苛刻,不合情理显示公平,与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后果不相匹配,不宜作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是,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合情理,有违公平原则。因此,法院认定安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以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曹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14.53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那么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359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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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解除协议合同还有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双方解除协议合同还有效吗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双方解除协议合同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3.0217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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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解除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具体是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时候。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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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没约定生效期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管合同没约定生效期限
内容:保管合同没约定生效期限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如《合同法》第214条和第232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李维律师2022.03.25106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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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就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主体来进行改变的法律行为,债权转让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存在三方的情况,如果有三方,只要转移债权的话,就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来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可以解除吗?债权转让协议一定要等三方同意吗?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邢颖律师2021.10.2580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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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方解除合同送达后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的时候生效。依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据约定或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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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
内容:6月初,经催问,器械公司仍未付清余款,为此,彩印公司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器械公司偿付173786元,彩印公司将本田车返还。本案器械公司与彩印公司签订协议后合同即发生了效力,为此器械公司也已经按合同约定将抵款的本田车交付给彩印公司,器械公司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条件成就,则合同在期满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为此,法院应当判决器械公司给付彩印公司73786元。综上所述,本案协议所附条件应当是生效条件,当器械公司按期付清余款时,合同即发生效力,否则,合同不生效,器械公司仍应当按照原来欠款数履行还款义务,彩印公司则将抵款小车返还器械公司。那么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87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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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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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内容: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94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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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内没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期限内没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吗
内容:合同期限内没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吗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民法典第百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无法协议解除的具有民法典第百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那么合同期限内没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106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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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附抚养义务的赠与合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解除附抚养义务的赠与合同
内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最多只能撤销赠与而不能要求受赠人赔偿损失;而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违约时,不仅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如有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那么如何解除附抚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584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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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生效合同解除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浅析未生效合同解除问题
内容:在上述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如强行废除该合同,至少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并不适当。法律并未禁止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但也未规定该类合同法定解除事由。这要区别不同情况,当该方当事人能够阻止合同生效,就没必要去行使解除权;即使阻止不了合同生效,也并非必然行使解除权,因为如果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能够弥补利益损失,并且合同生效仍有意义,也没必要去解除合同;除非不解除合同难以弥补利益损失并且合同生效对其已毫无意义,方可行使解除权,当然,这在以后立法中需待于明确。那么浅析未生效合同解除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3099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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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生效还可以反悔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签订生效还可以反悔吗
内容: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民法典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
李孟阳律师2022.03.2514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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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内容:第七百一十六条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翁玉素律师2022.03.2568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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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554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29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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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7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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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56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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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856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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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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