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
但是,《员工手册》中关于劳动者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明显过于苛刻,不合情理显示公平,与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后果不相匹配,不宜作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是,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合情理,有违公平原则。因此,法院认定安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以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曹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14.53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那么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员工手册》中关于劳动者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明显过于苛刻,不合情理显示公平,与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后果不相匹配,不宜作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是,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合情理,有违公平原则。因此,法院认定安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以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曹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14.53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分析:法院认为,《员工手册》系安华公司的规章制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票通过,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且公司对员工进行过培训,向劳动者告知了《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依据。但是,《员工手册》中关于劳动者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明显过于苛刻,不合情理显示公平,与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后果不相匹配,不宜作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曹某因失职给公司造成4000余元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其予以赔偿,或者给予降职、警告等处分,如确不能胜任检验员工作,可调整其工作岗位。但是,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合情理,有违公平原则。因此,法院认定安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以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曹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14.53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