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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夫妻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
许瑞林律师
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夫妻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
内容:在夫妻之间如果已经对财产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直接认定一方借了对方的财产,婚内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ldquo。
许瑞林律师2023.07.21104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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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内容: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7.21103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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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内容:私人间股权代持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责任,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还应考虑合作双方的退出机制,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协议中的目标和理念,只有通过坚定的合作,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潜力才能充分发挥,为双方带来更大的利益,在私人之间进行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双方应明确协议的目的和范围,在股权代持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秉持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发展和管理股权。
姚平律师2023.11.0282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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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内容: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嘉娱律师2024.01.0822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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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兄妹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兄妹之间享有继承权,由于子女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最终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了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将平均分配给子女,具体来说,如果父母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兄妹之间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父母的遗产将平均分配给子女,然而,当父母去世时,兄妹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呢。
张芸律师2023.11.092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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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
内容:夫妻有贷款离婚怎么处理夫妻之间借款,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间借贷的处理方式: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有负债该怎么处理离婚时负债的处理方式如下: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负债的处理方式如下: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任冰峰律师2023.11.0788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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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房子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税费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房子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税费吗
内容:夫妻之间房子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税费吗
冯清琴律师2023.04.242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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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担保哥哥的借款兄妹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妹妹担保哥哥的借款兄妹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
内容:妹妹担保哥哥的借款兄妹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借款人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担保人有什么区别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共同借款人的连带责任可以帮助债务人自觉偿还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妹妹担保哥哥的借款兄妹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835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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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欠款可以起诉吗,情侣之间的欠款属于民间借贷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情侣之间欠款可以起诉吗,情侣之间的欠款属于民间借贷么
内容:情侣之间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情侣之间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可以,但是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法律主观:对方可以报警,但 欠钱不还 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 立案,情侣之间欠钱不还不可以报警,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法律分析:与其他民间借贷纠纷动辄几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借款的情况不同,情侣间借贷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有的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不足万元。
李维律师2023.12.1531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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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夫妻之间的债务解决方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有债务想离婚怎么解决,夫妻之间的债务解决方式
内容:因此,王某向李某借款 20 万元用于还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解决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需要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积极协商解决,避免因债务问题导致婚姻破裂,2. 诉讼解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的承担方式,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是离婚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个人债务需要由夫妻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崔玉君律师2023.10.252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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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父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异父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内容:不料当我们公开这种关系后,却遭到了同族人的反对,认为兄妹之间不能结婚。我们不太懂,请问:我同哥哥可以结婚吗?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维护男女婚姻自由,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为了提高我国人口的质量,避免给子孙后代带来不良的后果,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是符合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异父母的兄妹关系之间,无任何血亲关系。你们结婚不会影响下一代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之列。因此,你与你的异父异母哥哥如果其他条件均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登记结婚的。那么异父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541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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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内容:综上所述,情侣之间有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应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增加胜诉的机会,虽然没有借条作为书面证据会有一定不足,但通过转账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情侣之间存在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还能进行起诉呢,因此,如果可以证明情侣之间的转账记录确实是一种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仍然可以起诉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其次,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被视为一种口头协议,尽管没有书面的借条,因此,缺乏借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更多的证据,增加胜诉的机会。
杨一凡律师2023.12.07103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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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姑舅兄妹的孩子不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后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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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经济纠纷官司案例(情侣分手后经济纠纷案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情侣之间经济纠纷官司案例(情侣分手后经济纠纷案例)
内容:法院受理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得到法院受理后,案外人也将男方列为被告起诉欠款关系,主张借款还债,并出具借条,被告男方予以自认,而女方否认,男女朋友关系经济纠纷案例法律分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认为恋人之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于一般赠与,1、一般而言,恋爱关系终结后,双方对恋爱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而形成的借条,如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婚外情经济纠纷案例情感咨询:恋爱期间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问:冷爱老师你好,他今年26岁,身高187,体重140斤,未婚。
张旭律师2024.01.1637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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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郭铭芝律师2024.02.2964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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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欠条兄妹反目 诉至法院证据说话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张欠条兄妹反目 诉至法院证据说话
内容:被告李某和原告李某某系兄妹关系。2008年11月22日,被告李某向其妹原告李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李某某贰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法院审理后认为,有原告李某某提供的欠条为证,被告李某借款事实清楚,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应当清偿。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李某辩称欠条是在其母亲威逼的情况下所写,其并未向原告借款的主张,因其未向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不以采信。据此,做出上述判决。那么一张欠条兄妹反目 诉至法院证据说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391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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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864评论 -
朋友之间“借钱容易,还钱难”!欠款将近3年之久,好朋友迟迟不还,当事人催要无数次已经精疲力尽、心灰意冷。在我们用专业要账方法,助力当事人快速要回本息合计近35万元,天用律所专业团队让世间没有难要的账!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5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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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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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之间,最需要的是被肯定,这也是安全感的重要来源。通过这种被肯定,来确定我们都能在彼此的精神世界中占据着一种独一无二的位置。元甲婚姻家事 4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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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9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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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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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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