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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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内容: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那么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819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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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婚姻自动解除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条件婚姻自动解除
内容: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分居一定时间婚姻自动解除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该关系,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那么什么条件婚姻自动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3163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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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无效的法律后果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无效的法律后果
内容: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那么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无效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2891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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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附条件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内容: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这个条件一旦出现后,则卖房的合同即生效。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出现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决定性作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那么附条件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2870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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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
内容: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关系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即可以无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这是在当事人方要求离婚另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那么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66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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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只是限制得比较少,但并不是无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一般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才能主动解除合同:其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即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无须按照《劳动弄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后两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即使还处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一方来说,若是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照该要求来做甚至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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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内容: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那么合同无效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837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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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
许瑞林律师
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
内容: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那么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870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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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内容: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有的当事人为达到与二奶结婚之目的,哄骗妻子订立协议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3133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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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因此在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家和法律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预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为主要标准来决定干预结果的,3其他条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以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3其他条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以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当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
林艳英律师2022.01.139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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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效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那么无效合同能否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871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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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
内容:6月初,经催问,器械公司仍未付清余款,为此,彩印公司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器械公司偿付173786元,彩印公司将本田车返还。本案器械公司与彩印公司签订协议后合同即发生了效力,为此器械公司也已经按合同约定将抵款的本田车交付给彩印公司,器械公司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条件成就,则合同在期满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为此,法院应当判决器械公司给付彩印公司73786元。综上所述,本案协议所附条件应当是生效条件,当器械公司按期付清余款时,合同即发生效力,否则,合同不生效,器械公司仍应当按照原来欠款数履行还款义务,彩印公司则将抵款小车返还器械公司。那么该合同所附条件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87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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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包括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包括哪些1当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项基本原则。这是在当事人方要求离婚另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因此在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取得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家和法律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预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为主要标准来决定干预结果的。3其他条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以外其他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如婚姻方当事人自然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等。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880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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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
内容: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出现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决定性作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那么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无效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83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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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有什么条件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解除婚姻关系有什么条件
内容: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可因当事人自愿而解除。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但是,这些条件成就以后,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才能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那么解除婚姻关系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2072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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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
内容: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项基本原则。但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认识的。这是在当事人方要求离婚另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那么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839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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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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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123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5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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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52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831评论 -
二婚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二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二婚再次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婚姻登记处发证费等费用。费用的具体数目视地区及具体情况而定,在一线城市一般需要花费2万元以上,二三线城市则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判案。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890评论 -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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