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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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般需要承担具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协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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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内容: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一规定,也是民法典关于收养关系法律效力的重要方面。需要说明的是,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的消灭,并不改变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他们仍然有义务遵守民法典关于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那么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253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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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亲属之间结婚无效。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国家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
王学瑞律师2022.03.2283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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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内容:在我国登记结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的,其中就包括了近亲属的限制,那么一般来讲哪些关系才是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在线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刘晓红律师2021.11.0868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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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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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的法律规定
陈宗琼律师
供养亲属的法律规定
内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那么供养亲属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21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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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何撤销婚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如何撤销婚姻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重婚、未达法定年龄、双方具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等情形之一,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婚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2277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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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情形的借贷合同法律是禁止的:1、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2、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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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
内容: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但是,养子女与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消灭,《民法典》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那么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263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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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可否结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直系亲属可否结婚
内容:如果直系亲属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自始无效,相关法律不会对其进行保护。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王熙律师2022.03.2224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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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吗
内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那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2449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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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列几种借贷合同法律是禁止的:1、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贷合同;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3、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4、法律规定禁止的其他借贷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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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结婚的书面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会支持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证结婚的书面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会支持吗
内容:保证结婚的书面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会支持吗不会得到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那么保证结婚的书面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会支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4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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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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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后会牵连亲属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后会牵连亲属吗
内容:经济纠纷会不会牵连亲属如果当事人直系亲属的账户与经济纠纷案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冻结处理。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后会牵连亲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64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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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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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是不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逃逸是不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内容:逃逸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吗从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该怎么做的规定,以及对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等来看,交通事故逃逸是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逃逸是不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46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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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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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
内容: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当事人的任何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的规定不予提出。同时民法典第1082条又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对于法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应当包括哪些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均未做出具体规定。那么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45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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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法律禁止离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法律禁止离婚
内容: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单方离婚已经表明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因此是不可能采取协议离婚的。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那么哪些情况法律禁止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324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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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关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民法典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民法典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那么有关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2106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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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婚约有什么效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婚约有什么效力
内容:我国《民法典》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1、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约不是我国民法典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是否订立婚约,听其自便。但是,父母不得为未成年子女订立婚约。当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应通知对方,但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须经过法定的诉讼或调解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那么法律上婚约有什么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41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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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54评论 -
父母离婚,压岁钱怎么办?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无权随意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86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34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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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69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74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32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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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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