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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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需要看是否和之前的事故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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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你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你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
内容:如果你经过以上对比检查认定你们确实是合法夫妻关系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确有备案那么恭喜你你具备了申请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协议离婚必须是你和他双方都同意办理才行只是你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如果你们二个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说他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协议离婚申请的原因在于民政局不能确定他是否具备真实的离婚意愿。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由其监护人担任。那么如何确定你是否符合办理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120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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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内容显示您是违约方,违约方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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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无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无效
内容:结果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认为朱甜甜离婚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对离婚行为的性质后果不能正确理解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书无效。2009年6月19日朱甜甜患病外出经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朱某与被告龙某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其离婚行为受幻觉支配乃系精神病状所致判决原被告于2009年6月2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律师评析本案争议焦点是朱甜甜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律师认为该协议应当是无效的。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该离婚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协议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173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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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即便是写了协议,也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因为涉及到孩子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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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祸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内容:车祸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若不存在以上兰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处分原则般来说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反悔。但当事人如果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的法律允许撤销即可以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因医院对当事人的病情误诊导致错误“私了”。待损失确定后当事人完全可以撤开“私了”协议内容以新的损失、新的诉讼启动新的维权程序。那么车祸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14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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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在试用期内离职是可以的,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具体需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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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内容:1一方要求离婚的。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16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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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车祸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0车祸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车祸私了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事故原因:**年5月23日甲方驾驶客三轮摩托车载客时由于机车故障导致乙方身体受损,甲方当即把乙方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年7月12日乙方经治疗观察无大碍出院,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赔偿金16500元,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24446.90元人民币。那么2020车祸私了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0710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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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被判赔偿患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被判赔偿患者
内容:通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医院当庭与白某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支付了2.7万余元经济赔偿款。白某与医院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给付医药费等共计76589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医院对白某的医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其在使用激素进行治疗时未违反医疗常规,但因激素在常规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也可致股骨头缺血坏死,属常见副作用,医院应将使用激素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告知白某,但医院未尽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且该医院的医疗行为与白某的股骨头坏死之间不排除有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酌情判决该医院赔偿白某经济损失27484.2元。那么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被判赔偿患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314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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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出的补偿或者分担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对医疗损害人身赔偿之债的处分,消灭了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是实体请求权,而程序请求权并不消灭,患者及其家属仍有医疗损害人身赔偿请求权的程序请求权。所以,医患双方在履行了私了协议后,是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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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没有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如果你经过以上对比检查认定你们确实是合法夫妻关系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确有备案那么恭喜你你具备了申请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协议离婚必须是你和他双方都同意办理才行只是你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如果你们二个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说他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协议离婚申请的原因在于民政局不能确定他是否具备真实的离婚意愿。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那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141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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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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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签订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精神病人签订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2006年11月陈某患抑郁症2008年12月22日陈某与张某到婚姻登记部门填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双方订立了离婚协议书。同日民政局向陈某张某颁发了离婚证。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经原告方申请法院委托了某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这一行为缺乏实质性辨认能力结论为精神分裂症无行为能力。综上所述本案由陈某作为原告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宣告离婚无效。那么精神病人签订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1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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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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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前车司机去医院构成肇事逃逸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追尾前车司机去医院构成肇事逃逸吗
内容:被追尾前车司机去医院构成肇事逃逸吗如果是被追尾者认为没碰伤,自己走了,不是逃逸;如果追尾者碰撞别人的车又逃走就是肇事后逃逸。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被追尾前车司机去医院构成肇事逃逸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34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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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抑郁症可不可以协议离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子患抑郁症可不可以协议离婚
内容:送回后以女方有“精神病”为由提出退婚在此事没有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高某独自一人回了北京。此后王某的家人把她送到滕州东郭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王某是由于经受不住大城市快节奏的工作压力造成心理压力过重得的不是“精神病”而是“抑郁症”。经过医生1个多月的治疗王某得以康复医疗费花了2000多元。1月13日接到诉状的高某当即从北京赶了回来主动找到街道司法所和本村及“妻子”村的司法协理员要求调解此案。由于二人并不是合法夫妻不能够按进行考虑二人实际情况经过街道司法所和两个村的司法协理员沟通说合最后高某答应将王某的全部陪嫁原本送还并支付王某住院治疗期间的2450元医疗费。那么女子患抑郁症可不可以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16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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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内容:丈夫嫌弃妻子有病为达离婚目的与精神病患者的妻子签订离婚协议。5月2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离婚协议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朱某与龙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2009年6月19日朱患病外出经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之后朱的父亲以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龙柱与朱丽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本案中原告朱某与被告龙某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其离婚行为受幻觉支配乃系精神病状所致故原被告于2009年6月2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原告要求宣告该离婚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那么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163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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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
内容: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1首先需要了解协议离婚受理的条件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由上述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离婚不被受理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那么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170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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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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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派去进修工资谁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医院派去进修工资谁给
内容:医院的进修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那么医院派去进修工资谁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175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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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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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的协议离婚无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瑕疵的协议离婚无效
内容:2005年1月7日朱凤的法定代理人朱柏王兰代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朱凤与王庆的离婚无效。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所于2005年2月1日作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认为朱凤有明确的精神病史无自知力其患有精神分裂症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这一行为缺乏实质性辨认能力结论为精神分裂症无行为能力。裁判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凤患精神分裂症已多年且未治愈经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王庆办理离婚手续时缺乏辨认能力因此依法应当认定朱凤与王庆的离婚无效。王庆与朱凤的离婚应属无效但对于该案是按民事诉讼还是按行政诉讼程序处理审理中存在分歧。那么有瑕疵的协议离婚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186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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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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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的需要看您协议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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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该协议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内容:县中医院救护车到来后郭正发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协议签订后黄香娇告诉了第三人协议的内容,第三人吴端娇不同意赔偿,3月11日清早便去死者弟弟家里闹事,后由原告江辉劝回家。2005年3月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所签协议无效,并由被告方返还已收的20500元。而且协议在签订后得到了第三人和黄香娇的追认,第三人还积极筹钱付给被告。因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被告收取原告的20500元应予返还。那么该协议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2332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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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98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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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218评论 -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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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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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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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632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15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