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护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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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那么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347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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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债务纠纷开庭几次?一般有哪些程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债务纠纷开庭几次?一般有哪些程序?
内容: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民事债务纠纷开庭几次民事债务纠纷开庭几次2、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民事债务纠纷开庭几次?一般有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083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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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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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人甲不仅在肇事后逃逸,且系无证驾驶,又致人当场死亡,并经交警认定为负全责,同时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尽管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仍较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免于出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情形,对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所提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建议,根据《意见》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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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纠纷处理程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纠纷处理程序
内容:道路交通纠纷处理程序()管辖范围1、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2、起诉第步选好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受理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履行报案义务4、肇事者逃逸目击者应举报5、事故发生当时未报案事后报案的处理6、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原被告的确定7、当事人双方协议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权的法律效力()调查处理8、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的情形9、交警调解未果法院判决定案10、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11、肇事车辆可以被交管部门扣押的情形12、受害方不可以自行扣押肇事车辆13、依法扣留驾驶证的情形14、依法吊销驾驶证的情形15、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那么道路交通纠纷处理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94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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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纠纷处理,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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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吗
内容: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吗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那么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21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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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适用于什么纠纷,仲裁是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仲裁适用于什么纠纷,仲裁是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内容:仲裁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只要当事人愿意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三、仲裁的优势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程序简便:仲裁程序相对简单,更加灵活,便于当事人快速解决争议,国际通用:仲裁协议和裁决在国际上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有利于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一、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广泛应用于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
郭铭芝律师2023.09.14102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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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产纠纷诉讼程序如下:首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立案后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期限内答辩,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注意以下事项:提起房地产诉讼时,应当提出明确的请求;当事人提起房地产诉讼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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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的适用法律有哪些?离婚诉讼可以上诉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纠纷案的适用法律有哪些?离婚诉讼可以上诉吗
内容:3、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在诉讼履行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上诉应递交上诉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那么离婚纠纷案的适用法律有哪些?离婚诉讼可以上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316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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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同时,在前后两个案件分别由两个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因法律禁止重复查封、扣押、冻结,在第一次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其他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如不能适用轮候查封规定,先期查封、扣押、冻结被解除后,在后的查封、扣押、冻结不可能立即实施,债务人往往会借机转移财产,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可能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同样适用轮候查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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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监护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
内容:有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判决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申请人、判决指定的监护人。那么监护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113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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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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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审理债务纠纷时具有哪些特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审理债务纠纷时具有哪些特点?
内容:适用破产程序审理债务纠纷,与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民事纠纷相比,有其显著的特点。按照上述规定,审理企业破产案中的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只需书面审理,尔后作出裁定即可。⑵、由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同一审判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无论是书面审理还是开庭审理,其裁判文书是用裁定书的形式,而民事诉讼的裁判文书,裁定书只用于解决诉讼程序中的问题,对实体权益的处理是用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形式。审理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的裁定书,具有一审终审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如不服裁定,只能提出申诉,而不允许上诉。那么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审理债务纠纷时具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97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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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类型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不同类型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可见,在民商事仲裁程序中,除法律对仲裁时效有特别规定外,得适用诉讼时效。那么在不同类型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0929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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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离婚纠纷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离婚纠纷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解释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相对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仅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准予离婚时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那么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离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24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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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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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是一审终审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监护权纠纷是一审终审吗
内容:监护权纠纷是一审终审吗依据法律规定,监护权纠纷案件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因此,监护权纠纷不是一审终审程序。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由此形成纠纷。可见,适用实行一审终审程序的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那么监护权纠纷是一审终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26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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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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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适用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民事权利类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许瑞林律师
可适用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民事权利类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可适用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民事权利类型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条将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限定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亦即在以人民法院为纠纷解决主持者的诉讼程序中,应当适用诉讼时效。那么可适用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民事权利类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0961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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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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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内容:哪些条件下,不适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那么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10101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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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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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吗
内容: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主要区别1、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在普通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的目的是解决民事争议,通过审判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这两种诉讼目的不同,采用的诉讼形式也不同,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那么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1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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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
内容: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相对于登记离婚来说诉讼离婚可以说是“对于真正有争议的离婚事件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争端。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取职权主义依职权主持调解。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0428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1469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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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88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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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94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01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56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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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区拆迁房和补偿款产生分家析产纠纷,经过在庭审中全力争取,我方胜诉,获得房产和补偿款合计价值上百万!只有委托专业的律师,结果才会更有保障!
林艳英 285评论 -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38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445评论